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9月26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1份,涉及经营主体1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青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9日在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中利杂货铺抽样的“青椒”,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青椒”内毒死蜱项目不合格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禁限用农药违规施用,毒死蜱已被明确禁止在蔬菜上使用,但部分种植户可能因认知滞后或追求速效杀虫效果,延续传统用药习惯,直接对青椒喷施毒死蜱。此类违规使用会导致农药直接附着于叶片表面并渗透至组织内部,且青椒表皮蜡质层对有机磷类农药具有强附着性,常规代谢难以快速降解。用药剂量与频率失控。即便使用合规农药,若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蚜虫、白粉虱等常见害虫,未按标签说明超量用药或增加喷施频次,会造成农药在植株体内持续积累。数据显示,设施蔬菜种植中此类粗放施药行为可导致单位面积农药沉积量超标 2-3 倍,远超青椒代谢能力。
二是安全间隔期未严格遵守。毒死蜱在叶片上的残留期通常为 5-7 天,若青椒采收前未达到法定安全间隔期(一般需 7 天以上),残留量尚未降至安全阈值即流入市场。实践中,蔬菜种植安全间隔期执行率不足 40%,是导致残留超标的高频因素。三是交叉污染与环境残留影响,周边作物施药漂移污染,毒死蜱虽禁用于蔬菜,但仍可在水稻、果树等作物上合法使用。若青椒种植区邻近此类作物田,施药时雾滴可能随气流漂移至青椒植株。当事人经营的该批不合格“青椒”是从其他地方购进,故出现检验不合格的原因应为种植环节导致。
(三)整改情况,立即开展自查,张贴召回通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同时继续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供货关。
(四)行政处罚情况,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中利杂货铺向我局提供该批次“青椒”的提交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货票据,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2.对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