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环保强国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
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法治香格里拉建设规划(2021—2025年)》《香格里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香发〔2023〕21号)和《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香治市发〔2023〕6号)文件,梳理问题,研究对策,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4月我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年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2023年我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学法6次,共学法16余部;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学法3次,共学法3部;分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学法10次,共学法16余部。
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紧扣重要时间节点贯彻落实普法宣传工作。分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8.15生态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在金桥购物广场等居民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各广场电子屏播放环保普法宣传片,发放普法宣传册、宣传小礼品等,不断提升公众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
(二)日常普法和专项普法协同发力,全面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认真做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根据《香格里拉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方案》要求,2023年至今,我分局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河湖管理、污染治理、保护自然资源和土地管理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共计开展宣讲127场,宣讲对象3420余人,发放宣传册2100余册。并向普法强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上报月报和工作开展情况10期,向市委普法办每月上报普法照片。
二是线下开展普法“六进”活动,拓宽普法覆盖面。一是普法进社区。围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植树节、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送法进社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送入社区,鼓励社区群众共同建设美丽香格里拉。
三是为企业“送法规送技术”上门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需求,让企业在知法懂法中更好地守法。累计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主题普法活动30余次,面向企业宣传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活动期间服务企业200余家,发放告知书、宣传册800余份。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2023年1月至今,共派出20余人次参加执法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党校培训等活动。专业技能培训方面,7月17日至21日选派1人参加2023年云南省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7月25日至28日选派1人参加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培训;8月27日至9月1日,选派2人参加2023年第二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岗位培训班;10月17日至20日选派2人参加“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培训会议”;10月30日至11月10日3人参加“2023年初任公务员培训班”;12月8日选派1人参加全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和行政文书规范会议。纪律培训方面,2023年8月28日,我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四)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对各种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2023年1月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280余家次,按季度上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情况汇总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件,共计罚款人民币19.57万元;按照“对群众举报在第一时间受理和转办,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反馈”的原则,第一时间受理各类环境举报投诉,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2023年1月至今,共办理各类环境举报投诉113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列入双随机名录的50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检查30家企业,作现场检查记录卡25份,出动60余人次;2023年1月至今对取得排污许可证的11家企业是否按时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否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是否存在非法排污等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共发现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问题,并督促15家列入香格里拉市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下达文书,督促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更新应急预案,2023年完成30家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削减审查环节,审批效率得到有效提高。截至目前,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30家,“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批17家,“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验收公示19家。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执行标准函的确认、回复工作,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是建立协同合作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行动。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成立香格里拉市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香格里拉市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2023年,大队以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催报等通知51份;上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54份。截止2023年12月底,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2项(个性问题2项、共性问题10项),完成整改9项(均已完成市级自查自验),剩余3项按时序推进;转办的投诉举报件25件,均已办结并完成市级自查自验。2021年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8项,完成整改6项,剩余2项按时序推进;2022年省委省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7项,完成整改2项,剩余5项按时序推进;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6项,完成整改11项(均已完成市级自查自验),剩余15项按时序推进;转办的投诉举报件11件,均已办结并完成市级自查自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主要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指引清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与分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
(一)压实主体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就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八五”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工作作出指示,“一把手”亲自分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密结合。拟写年度述法报告,切实把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发挥头雁作用。重视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重要要求,组织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引领全办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依法决策。根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修改完善办规章制度作出指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审核管理财务、保密等重要事项,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学法形式和手段还需与时俱进。分局主要通过集中学习法规条文、集中观看法治宣传片等传统的学习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对于学习内容未能及时结合本单位职能业务进行相应调整。虽然线下普法活动一直在开展,但形式不够丰富、涉及面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联动学习不多,普法宣传效果需进一步强化。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需继续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彻底、行政审批档案资料整理需进一步规范。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香格里拉建设规划(2021—2025年)》《香格里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香发〔2023〕21号),开展好重点普法活动、分局领导班子年度述职等工作,继续用好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二)加强学用结合,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中央及省州市法治建设文件精神,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推动3815战略落地落实和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结合起来,助力香格里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开展领导干部庭审旁听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65环境日、415国家安全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依法决策,完善规章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细则,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对原规章制度进行调整。继续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有关要求,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更加严谨有序,日常管理运作合法合规。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