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全面加强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中央权威、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局以建立法治机关为目标,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业务基本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为业务准绳,严格落实“审计八不准”及“审计四个严禁”规定,“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内外并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为主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重点抓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专项资金审计及省、州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根据全年审计工作实际,科学制定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审议并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同意后下发实施。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共完成审计项目45项,其中:政策落实跟踪审计2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6项;财政管理审计2项;经责审计4项(任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项(任中);民生审计1项;涉密审计1项;其他审计2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6项。出具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含专题报告和综合报告)50篇,完成了13个部门(乡镇)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鉴证;完成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20人。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44934.8万元,其中:查出违规金额132379.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2555.1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6654.5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9986.03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608.64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3826.86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5627.2万元;核减投资额194.1万元;审计期间提出审计建议134条,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对应规章制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0件,移送处理金额441.615万元。审计工作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地发展。
(二)严格执行各项法治制度
我局认真严格执行制定的《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内控制度》、《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审计局审计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香格里拉市审计局依法行政责任制度》、《香格里拉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香格里拉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公示制度》、《香格里拉市审计局依法行政全过程记录制度》、《香格里拉市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各项制度。
1.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严格依法审计,推进审计公开的实施。立足“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阐释好政策、凝聚正能量”,大力推进审计信息依法公开。按要求对我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审计项目开始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审前网上公示,明确了审计“审什么”、“谁来审计”、“什么时候审计”、“在哪里审计”以及“谁来监督审计”等问题,包括了审计内容、人员、时间和监督电话以及审计办公地点、联系人和电话。为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审计动态、提供审计线索、监督审计工作提供更为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渠道。三是审计项目结束后,依法公示审计结果,明确“审了什么”、“发现了哪些问题”、“是否有整改”、“如何整改”等问题,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息需求。同时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审计质量不断提升,审计行为更加规范,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2. 坚持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完善审计执法程序以审计OA和AO系统为载体,推进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每个项目实施滚动式全过程跟踪管理,将审计程序具体化,形成涵盖审计管理、组织实施、调查取证、稿件准备、项目初审、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全过程的严格约束程序,进一步完善审计执法程序。
3. 坚持法制审核制度,年内所有审计项目在出具报告前送交法规股进行审理,法规股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全面审理。不断完善和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审计质量总体呈现不断提高的态势,审计执法工作持续保持“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态势。
4. 坚持依法行政全过程记录规定。我局认真做好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亮证执法,审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佩戴审计执法证;二是在实施检查、勘验、询问或者现场登记保存等调查取证活动中,注重对全过程进行文字、录音、录像等记录;三是严格立项、下发通知、制定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作出决定、移送处理、送达等依法行政程序,并统一运用规范文书范本进行记录和出具,确保审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
5.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我局根据工作实际,依规聘请法律顾问。必要时参与重大审计事项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6.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新公务员强制性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制度。2022年,我局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认真组织清理工作,为执法证过期和新进干部职工办理新式执法证,确保执法有效。
(三)加强法治宣传、学习,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共香格里拉市委、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以“强化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树立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良好形象。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结合审计业务工作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注重法治文化与审计工作的有机融合,通过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结果通报会、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会、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告知等渠道,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提高广大财会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贯彻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把日常学习及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局党支部在常规学习日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及时组织学习教育活动,部署法治教育工作,并认真组织学法活动,参加学法专题讲座。微信工作群发布普法案例、法条解读。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教活动,专题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规,在局内、挂联社区、挂包村开展缉枪治爆宣传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全局职工大会统一学习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国家审计准则》。通过不断学习,深入推动法治机关建设,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执法能力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有五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审计项目需要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执法程序中,在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审计报告内容、审计记录、审计文书审计处罚依据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二)审计成果转化需要进一步加强。除审计报告外,向政府提供综合性审计结果报告少,工作开展仍从部门角度出发,不能站在市委市政府宏观管理的高度提出综合性的全局性审计建议,审计监督有余,审计服务不足。
(三)审计任务与人员力量、业务水平的矛盾突出。在审计全覆盖的客观要求下,我局在开展局内中心工作和上级安排的临时任务外,还承担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同时负责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等工作任务,随着审计职能的转变及审计工作专业性的要求,人少事多、业务水平不高、大数据审计应用水平偏低等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四)审计整改工作短板日益凸显。部分审计人员对审计整改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清,通常采取“谁审计,谁检查”的形式,重审轻改、重审轻用,有时还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导致有的审计整改无法落实到位,且各单位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审计整改监督的合力。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同奖惩。
(二)学法用法重视程度高。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心上、抓手上、落实处,做到了涉法工作逢会必讲,涉法工作优先安排。由政策法规股牵头认真规划年度普法事项,组织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三)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到位。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固化为“铁定议题”,局内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参加法宣在线及局内组织的法律知识测试,对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领导干部全部要求申请执法证,并且每天均要通过法宣在线、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坚持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重要决策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讨论决策,所有审计报告均需审计业务会讨论审定,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指导各股室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审计、随意插手审计组开展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建学习计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推动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局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依法审计,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八)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为主线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区域发展,聚焦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部门及乡镇审计力度,坚持对重大问题查深查透,进一步突出系统性,提高整体性;通过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公共权力规范运行。突出审计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经济卫士”。
(二)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强化审计项目内部控制与管理,尤其是针对审计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广泛开展内部制度宣传教育,促进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管理制度的规范、引导作用,为各项工作行稳致远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一是针对审计问题提出综合性的报告,充分发挥审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二是促进整改。严格执行审计督察制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建议的落实。
(四)加强审计宣传力度。结合2023年审计机关成立四十周年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审计职能及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宣传、宣讲工作。做到审计审到哪里,审计宣传开展到哪里,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等开展宣传,提高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认同感,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审计质效。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促进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加强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审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水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保证审计项目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具有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责任的审计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