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64007/202400353
文  号
香政发【2024】82号
来 源
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4-06-24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城 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11:54     浏览次数: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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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乡(镇):

《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香格里拉市小学阶段城区教育服务区分布图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积极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教育公平,避免 “择校热 ” 。本着公正 、公开的准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州等相关义务 教育小学阶段入学招生规定及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 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要求 , 结合香格里拉市 城区实际情况 , 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2024 年起 ,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红旗小学 、实 验小学、建塘小学教育集团 、独克宗小学)招生统一进行网络预 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预报一所学校,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一 律不予招录。预报名时间 、网报入 口 以当年的招生简章或公告为 准。

(一)属地原则 。适龄儿童在建塘社区、北郊社区、仓房社  区、北门社区、金龙社区、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内( 大兴、 桑那 、康思村民小组)户籍( 以下简称 “城区户籍 ” )地招生片区内就近免试入学。

( 二 )统筹调配原则。随迁子女在服从调配的前提下就近或 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二、成立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机构

为加强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 和组织协调,特成立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郑建江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聂远洪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张德华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学

成   员: 罗建华   市人大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和群星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和永会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副局长、建塘派出所所长

李   想   香格里拉市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陈小云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郑冬梅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谢海金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和振东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汪贵华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竹玛拉初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副镇长

赵   堃   香格里拉市住建局房管中心主任

和群喜   香格里拉市住建局住保中心主任

杨淑娟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法律顾问

王江勇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王江勇同志任办公 室主任,负责招生 日 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城区四所走读小学抽 调。

( 二 )监督组

组   长:汪贵华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赵永红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成员

市人大代表 1 名 市政协委员 1 名

职   责: 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按程序 、依法依规全面实施。

三、招生对象

第一批次: 教育优待对象适龄儿童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公安英烈 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 女按《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迪庆州公安局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迪庆州应急管理局 迪庆州消防救援 支队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的通知》(迪教体发〔2020〕82 号 )文件执行。

2.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在实 际居住地小学或指定小学入学。

3.政府招商引资投资商的子女。按照政府招商引资相关文件  要求,需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持居住证、本人的营业执照及完税  证明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 到实际居住地小学或指定小学入学。

4.本校教职员工子女。各城区小学当年有教职工子女就读本 校的 , 由各城区小学汇总并出具相关证明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在本小学入学。

第二批次: 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建塘镇建塘社区、北郊社区 、仓房社区、北门社区、金龙社   区、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内( 大兴、桑那、康思村民小组) 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非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 童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外其他乡镇(含建 塘镇除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外其他村委会) 及外省 、州 ( 市) 、县( 市 、 区 )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以下统称 “ 父母”)到香格里拉市城区合法长期居住的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 网络预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须在招生当年 8 月 31  日 (含 8 月 31  日 )前出生,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 。已接受小学 及以上教育阶段的在籍学生不属于小学新生招生范围。

2.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户籍在城区或在招生当年网络预报名 前一天迁入城区的 ,按城区户籍地址划片学校就近入学。

3.居住要求 。①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外其他乡镇户籍(含建  塘镇除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外其他村委会)在城区长期居  住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申请入学地有长期合法固定住所 。②  香格里拉市外户籍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香格里拉市城区办理了  《云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且办理的《居住证》在招生片区内, 《居住证》 和《居住证发放回执》 落款日期须在招生上一年的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 ),2024 年落款日期可放宽至  2024 年网络预报名前一天。按居住地址和随迁子女预报名人数  分配比例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 二 )申报材料

1. 户 口簿。所有适龄儿童,网络预报名时上传户 口簿(首页、户主页面 、适龄儿童父母页面、适龄儿童页面),父母户籍和孩子户籍不在一起的,需要上传父母、孩子的居民户 口簿和孩子出 生医学证明。

2.教育优待对象适龄儿童。网络预报名时上传由香格里拉市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后的证明材料。

3.居住证 。非香格里拉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网络预报名时上传父母一方提供申请入学地的《云南省流动人 口 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 等材料。

4.其他。仓房社区原著居民适龄儿童预报建塘小学教育集团 (建塘校区、东城校区)需上传由建塘镇人民政府及仓房社区出 具的原著居民证明。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外其他乡镇户籍(含建 塘镇除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外其他村委会)符合城区招生 条件的适龄儿童 。网络预报名时,在城区有房产的父母上传入学 片区长期合法固定住所材料,固定住所指父母持有在申请入学片 区实际居住的不动产证、有效购房合同或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 局备案的公租房合同证明。在城区无房产的父母上传由住建部门 房管中心开具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及租住房屋的不动产证。与 私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要确保合同真实有效,不 得伪造合同 、弄虚作假,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市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社区民警将不定期到出租房进行核实,如存 在伪造合同 、弄虚作假,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将取消其子女在预报名学校入学的资格,严重影响子女的正常入学和学业进 展) 。

注:符合网络预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需在网络报名平台 下载《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后上传。

五、片区划定

(一)招生划片

根据香格里拉市城区内常住人口数和学校布局 、办学规模、 交通状况等因素,按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优化 2015 版  各小学的招生片区 。若城区某所小学(红旗小学、实验小学 、建  塘小学教育集团 、独克宗小学)学位不足时,在其他相对就近学  校(含民族小学、纳赤塘小学)有学位的前提下,相对就近统筹  安排非城区户籍子女入学。

( 二 )严格规范招生

1.各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各学校必须在本片区域内招生, 不得跨区域宣传 、招生 。红旗小学、实验小学 、建塘小学教育集 团、独克宗小学及民族小学在就近入学的原则下划片招生。具体 招生片区划分为:

( 1 )实验小学 。招收以纳赤河与康定路交叉处起延纳赤河 至长征大道段绕飞马转盘至云丹路、文化路、纳赤塘小学与市一 中围墙以北的北郊社区适龄儿童及片区内诺西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 2 )红旗小学 。招收香格里拉路与安定路南段交叉处至仁 安路以西、以纳赤河与康定路交叉处起延纳赤河至长征大道段绕 飞马转盘至云丹路、文化路、纳赤塘小学与市一中围墙以南,仁 安路至神泉巷至东旺路及江克路(延长至旺池路)以北范围内居 住的适龄儿童。

(3)建塘小学教育集团(建塘校区、东城校区) 。招收以 仁安路至神泉巷至东旺路及江克路(延长至旺池路以西至纳赤河 段)以南,达娃路延长至香城壹号 1376 家园路段(不含香城壹 号 1376 家园)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仓房社区原著居民 的适龄儿童,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内( 大兴、桑那、康思 村民小组) 户籍意愿走读的适龄儿童。

(4)独克宗小学 。招收旺池路以东 ,达娃路延长至香城壹 号 1376 家园路段(含香城壹号 1376 家园)以南、和谐塔中塔 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5)纳赤塘小学 。招收红坡村 、解放村、吉迪村为主的适 龄儿童。

(6)在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愿意到提供寄宿 服务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配到民 族小学和纳赤塘小学。

(7) 民族小学 、纳赤塘小学将根据入学需求 , 适当开设走 读班 ,适龄儿童可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报名。

2.严禁超计划招生。

( 1 )居住地所属片区内的学校没有招满教育优待对象、户   籍地适龄儿童且剩余学位大于随迁子女网络预报名人数的,则不   受户籍限制,可到居住地所属招生片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如剩   余学位小于随迁子女网络预报名人数的,将随迁子女的户籍分为   三类:香格里拉市(城区外)户籍、德钦县和维西县户籍、州外   户籍,按各类比例进行摇号招录,即:各类随迁子女招录人数(A)=剩余学位数( B)÷预报名总数(C) ×各类预报名人数( D), 招录公式为:A=B÷C×D  。

( 2 )未被招录到居住地片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则通过摇号或 统筹调配的方式到其他有学位并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不服从调配的回原籍就读。

摇号录取由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 监督 ,摇号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其他事项

为确保招生公正公平,2024 年前已入学的学生不得按新划 定招生片区进行转学;但为了便民利民,若家中已有学生 2015 年划定片区就读的,新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照 2015 年划定片区申请就读。

六、招生步骤

(一) 明确主体责任 ,统筹协调推进

在香格里拉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小学一年级新生招 生各环节工作由香格里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 施。各城区小学要成立本片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 ,明 确责任,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组织好本片区内的小学一年级新生 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 二 )制定具体方案 ,发布相关公告

各城区小学按照《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 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招生片区内的实际情况,拟定本片区内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后方可实施 。同时,结合本片区的《方案》拟定本片区的招生 公告,上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的统一时间进行发布。

( 三 )认真审核信息 ,严格招生入学

各城区小学在香格里拉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小 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前的网络预报名初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学 生上传的户 口册 、居住证、承诺书等材料进行统一严格审核。按 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招生工作结束后,将各小学最终招生登记名册报市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建立  新生学籍 。确保各小学招生登记名册与市招生办审核备案名册、 新建学籍名册一一对应,严禁学校私自接纳、建立招生名册外及  未进行网络报名学生的学籍。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杜绝 “ 大班额 ”现象 , 实行均衡分班

为积极创建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按照教育部、 省、州相关文件要求,杜绝学校新招班级出现 45 人以上大班额, 对所招新生均衡分班 , 并将分班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布。

( 二 )严明招生工作各项纪律

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坚决落实好各级各部门招生入学 各项工作纪律要求,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 , 自觉维护 招生秩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做好新生招生接访工作,不 推诿扯皮,及时妥善处理好来电、来访 、来信答复工作,务必确 保本片区内的社会稳定。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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