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4330450953/202400455
文  号
香政办发(2024)55号
来 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04-24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16:18     浏览次数:5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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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第 23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将《香格里拉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印发给 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

2.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 金计划表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4 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云财社2023 283 号)、《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 通知>》(迪财社2024 6 号)、《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香财社 2024 18 )文件精神,为提升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加快推 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结合香格里拉市实际,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加快推进贫困 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工作部署要求,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 精神、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 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相关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效和 提高全省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好农房抗震改造


和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补足地震易发区房 屋设施抗震能力不足短板,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 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 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

2024 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3000.6 万元, 任务数为 1667 户;下达 2024 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66 万元, 任务数为 83 户。

2024 年乡(镇)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云南省) 的农房抗震改造户数为 3287 户,根据到位资金及任务数情况,  计划实施 2773 户(最终实施户数以乡(镇)实际实施户数为准), 在本市范围内 8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地区住房不满足抗震设   防要求的农房进行抗震改造,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农房抗震能力; 2024 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74 户。

三、组织机构

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 策部署,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支持 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增加抗震措施,逐步扭转地震高烈度设防地 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 面。为提高我市农房抗震防震能力,全力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和农 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成立香格里拉市农房


抗震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宜如下:

 长:高志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屈紫何

市住建局局长

 员:彭震东

市财政局局长

楚玉华

市民政局局长

和文强

市残联理事长

康银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志尧

市审计局局长

秦红生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局长

 

市林草局局长

扎西巴丹

建塘镇镇长

肖建华

小中甸镇镇长

 

虎跳峡镇镇长

闵献能

金江镇镇长

拉茸农布

上江乡乡长

张晓莹

五境乡乡长

和兴华

尼西乡乡长

和志宏

格咱乡乡长

格桑顿珠

东旺乡乡长

 

三坝乡乡长

杨冬辰

洛吉乡乡长


    市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结合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村)保 护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和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重要区域的廊道风 貌控制及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本年度提高农房抗震安全性建  设计划,协调、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定期、不定 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及需要解决的事宜,负 责协调推进项目,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 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请自行增补,不再另行下文。

领导小组下设香格里拉市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负 责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长:屈紫何

市住建局局长

副指挥长: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员:王晓勇

市住建局建设所所长

牛云清

市住建局住房中心主任

马学东

市住建局村镇所所长

 

市住建局定额站站长

 

市住建局市政管理站站长

刘东鹏

市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金晓璇

市住建局定额站副站长

朱燕慧

市住建局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

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立项等项目前期工 作,全力做好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报告(一户一报告)


与加固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指 挥部下设办公室、技术指导组、财务组。各乡(镇)农房抗震改 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实施,为确保 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项目建设。

(一)办公室

 任:朱燕慧   市住建局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  员:鲁茸央宗 市住建局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 陈丽明   市住建局防震减灾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相关文件上传下达,相关材料统计、报送, 完成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协调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上级交 办的各项事务。

二)技术指导组

 长:和丽苹

市住建局副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牛云清

市住建局副高级工程师

马学东

市住建局村镇所所长

   

市住建局工程师

刘东鹏

市住建局工程师

 

市住建局工程师

 

市住建局工程师

赵松涛

市住建局工程师

西  

市住建局工程师

 

市住建局工程师


 

市住建局工程师

金晓璇

市住建局工程师

 

市住建局工程师

 

市住建局工程师

阿南农布

市住建局助理工程师

 

市住建局中级工

刘晓龙

市住建局初级工

李孟锡

市住建局驾驶员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项目推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 技术问题,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并提供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建 设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财务组

 长:彭灿英   市住建局会计

 员:海     市住建局出纳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 省、州、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项目建设资金。

(四)香格里拉市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分组包 乡(镇)名单

乡(镇)

包乡(镇)人员

备注

建塘镇

牛云清、赵裕、马学东

小中甸镇、虎跳峡镇

赵炜、木俊、西木

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

李孟锡、和丽苹、陈丽明


尼西乡

巴松、鲁平

洛吉乡、三坝乡

赵松涛、王祺、刘东鹏

格咱乡、东旺乡

阿南农布、央央、王晓勇

四、基本原则

(一)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 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 民居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 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 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 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的问题。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各地要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 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经济适用,确保安全。坚持把房屋结构抗震能力提升 及工程质量达标贯穿于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全过程, 强化监督,加强指导。

五、改造对象

(一)符合纳入农房抗震改造的对象

1.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排   查,符合条件的纳入到农村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重点对象包 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严重困难家庭( 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


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 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 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用于 8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  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在农房抗震改造 实施过程中,钢套箍、钢板、扒钉、螺栓、角钢螺栓、钢拉索、 和农户用电线路(消防安全)等八项必须全部改造,室外散水、 木屋盖加固与修复、瓦屋面加固或翻新、基础石脚加固、墙面裂 缝的加固修复等五项至少2 项同步纳入改造项目中,改造时必须 按照要求使用合格产品进行改造,保证每户农户的工程量价格必 须高于 1 万元(家中有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三属”、有特殊困 难的现役军人户改造的工程量价格必须高于高于 1.8 万元), 进行竣工验收。

3.各乡(镇)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时,补助对象房屋需经 住建局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达不 到抗震设防烈度目标要求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 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有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 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4.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 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规2020 1 号)的要 求,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三属”(户籍在本市行政


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 军人遗属)、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中的特殊困难人 员纳入补助范围。

5. 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 震设防要求或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房、不愿意易地扶贫搬迁等原   因,经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 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 设指挥部后,可纳入改造补助范畴内。

二)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1.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 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 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

2.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3.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 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

三)不符合纳入的对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改造对象:

1.在农村一户多宅且均为安全住房的农户;一户多宅且有一 宅为安全住房的(一户多宅且均有安全问题的农户,只能提升改 造一宅 )。

2. 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等政策的, 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3.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4.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 造范围。

5.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实施过农房抗震改造 的农户不能重复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因灾致危等 特殊情况除外);2023 年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不能重复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并且同一年不能同时享受农房抗震改造和农 村危房改造。

六、改造内容

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 造鉴定和加固改造技术服务。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报告( 一户 一报告),再编制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依照《农村住房安 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高烈度区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 术导则>》及其他标准进行改造。

七、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编制实施方案( 2024 1 15 日至 4 1 日)。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 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和加固改造技术服 务,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报告(一户一报告),再编制设计方 案( 一户一方案)。根据调研摸底情况,编制《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二)方案审定( 2024 4 1 日至 4 30 )。实施方 案编制完成后,由市住建局请示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进行方案审 定,并报州住建局备案。

三)项 目实施( 2024 5 1 日至 10 31 )。农房 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负责统筹实施各乡(镇)农房抗震改造,农户按照设计方案( 户一方案)自主进行改造。确无能力实施或限期内无法完成的农 户,由乡、村两级组织有能力的施工队伍统一实施,并签订三方 协议,按照制定的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实施,验收合格后, 由乡、村两级支付工程费用(原则上每个乡(镇)召开一次现场 会,培训当地工匠)。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按照设计方案( 户一方案)由乡(镇)负责,农户自主进行改造。各乡(镇)负 责实施的农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要求按照设计方案( 一户一方 案)做到“ 一户一档”,并将档案资料一并报建设指挥部,做好 档案归档工作。

四)检查验收( 2024 11 1 日至 11 30 日)。项目 实施完工后,11 15  日前由各乡(镇)组织初验,验收合格后 报指挥部;11 15  -11 30  建设指挥部请示领导小组后会 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进行总验。

八、补助资金

各乡(镇)要依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并结合实


际,按照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进行改造,实际改造工程量必 需大于补助金额。

(一)结合历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农房抗震改造前期鉴定 排查实际,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根据设计 方案(一户一方案)进行补助,一是农房抗震改造农户补助标准 1 万元/户;家中有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三属” 、有特殊困 难的现役军人农户,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加固改造的农户补助 1.8 万元/户。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5 万元/户,拆除重 建农户补助 2.5 万元/户;截止 2024 2 22 日未录入系统,因 突发事件需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的按 1.5 万元/户,拆除重建农户补 2 万元/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由建设指挥部包乡(镇)人员负责和各乡(镇)对接,根据农户 实际实施工程量确定,再由建设指挥部审核把关,最终兑付至农 户社保卡。

二)本年度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前期工作所 产生的费用纳入年度项目计划(含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 检测、实施方案编制、监理、档案等),由建设指挥部根据合同 及工程进度直接兑付至各施工单位。

九、其他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 核,避免资金重复享受,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要严格按惠民 惠农资金“一卡通”兑付,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群众身


上。加快资金支出兑付进度,结合农户进度和施工情况,按照最 高至补助款的 80%的比例提前拨款,提前支付至农户社保卡,支 持改造农户备工备料和保障正常施工,剩余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 合格后30 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2024 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 助资金力争 2024 12 月底完成支出和兑付。各乡(镇)人民政 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 定期对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 现问题并整改,每户巡查不少于 4 次,建立台账并拍摄照片存档, 村(居)委会要安排相关村干部协助管理,加强工程进度跟踪及 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档案管理要求。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户要严格落 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逐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汇总、一 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 资金拨付情况在乡(镇)、村、组进行三级公示,公示资料及照 片由乡(镇)政府统一存档并上报住建局一份,各乡(镇)配合 香格里拉市住建局将工程实施、竣工验收、改造前中后照片等材 料存入农户档案。各乡(镇)根据保存的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 房改造户纸质档案,将档案信息“ 改造一户,录入一户”全部及 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

四)加强农户花名册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


农房抗震改造花名册的监督管理,组织村(组)严格筛选排查, 加大对纳入农户的监督力度,对不符合享受政策的农户坚决不能 纳入,尤其避免历年享受过的农户出现重复享受的情况,如各乡 (镇)上报实施的花名册出现不符合享受政策及重复享受的情  况, 由各乡(镇) 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已全部到位,农村 危房改造计划74 户全部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到位3000.6  万元,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上级任务数安排,我市计划实施 2773  户(最终实施户数以乡(镇)实际实施户数为准,详见附件2)。 若上级下达第二笔补助资金,结合到位资金及任务数,根据此实 施方案继续开展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相关工作,不再另行下文。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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