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4330450953/202400457
文  号
香政办发(2024)55号
来 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04-24
《香格里拉市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4 16:39     浏览次数: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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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 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云财社2023 283 号)、《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  >》(迪财社2024 6 号)、《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香财社2024 18   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  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结合香格里拉市实际,特制定《香格里拉市 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实施方案》以中央、省、州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 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工作部署要求为指导,以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成果 效和提高全省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抓手,补足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能力不足短板,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地震易发区 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 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

2024 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3000.6 万元, 任务数为 1667 户;下达 2024 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66 万元, 任务数为 83 户。

2024 年乡(镇)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云南省) 的农房抗震改造户数为 3287 户,根据到位资金及任务情况,  计划实施 2773 户(最终实施户数以乡(镇)实际实施户数为准), 在本市范围内 8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地区住房不满足抗震设   防要求的农房进行抗震改造,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农房抗震能力; 2024 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74 户。

三、改造对象

(一)符合纳入农房抗震改造的对象

1.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排

查,符合条件的纳入到农村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重点对象包 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难人员, 严重困难家庭( 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 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 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 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用于 8 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  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在农房抗震改造 实施过程中,钢套箍、钢板、扒钉、螺栓、角钢螺栓、钢拉索、和农户用电线路(消防安全)等八项必须全部改造,室外散水、 木屋盖加固与修复、瓦屋面加固或翻新、基础石脚加固、墙面裂 缝的加固修复等五项至少2 项同步纳入改造项目中,改造时必须 按照要求使用合格产品进行改造,保证每户农户的工程量价格必 1 万元(家中有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三属”、有特殊困 难的现役军人户改造的工程量价格必须高于高于 1.8 万元),  进行竣工验收。

3.各乡(镇)组织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时,补助对象房屋需经 住建局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达到 到抗震设防烈度目标要求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 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有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 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4.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 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规2020 1 号)的要 求,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三属”(户籍在本市行政 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 军人遗属)、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中的特殊困难人 员纳入补助范围。

5. 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 震设防要求或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房、不愿意易地扶贫搬迁等原   因,经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 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后,可纳入改造补助范畴内。

二)符合农村危危房改造对象

1.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 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 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

2.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3.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 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

四、补助资金

各乡(镇)要依据改造方式、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并结合实 际,按照设计方案(一户一方案)进行改造,实际改造工程量必 须大于补助金额。

(一)结合历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和农房抗震改造前期鉴定 排查实际,2024 年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根据设计 方案(一户一方案)进行补助,一是农房抗震改造农户补助标准 1 万元/户;家中有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 三属”、有特殊困难 的现役军人农户,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加固改造的农户补助  1.8 万元/户。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5 万元/户,拆除重 建农户补助 2.5 万元/户;截止 2024 2 22 日未录入系统,因 突发事件需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的按 1.5 万元/户,拆除重建农户补 2 万元/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由建设指挥部包乡(镇)人员负责和各乡(镇)对接,根据农户 实际实施工程量确定,再由建设指挥部审核把关,最终兑付至农 户社保卡。

二)本年度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前期工作所需 产生的费用纳入年度项目计划(含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鉴定 检测、实施方案编制、监理、档案等), 由建设指挥部根据合同 及工程进度直接兑付至各施工单位。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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