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6160C/202200333
文  号
〔2022〕2号
来 源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11-19
关于《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19 10:42     浏览次数:793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发〔2020〕19)、《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2019年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香办发〔2019〕84号)等关于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香格里拉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我局起草了《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提请市人民政府,请给予合法性审查。

一、起草的目的:一是我市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开展以来,从未制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村级在使用集体经济收益金时,没有正式的文件依据或管理办法,存在使用不规范或不敢使用集体经济收益金的现象,2016年起,投入到各村级集体经组织的总资金为11150万元,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收益达到1345.8258万元,但至年初,全市只有3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了共计348.67万元的收益资金,收益金未使用或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也是上级各部门督查督导、开展蹲点调研等反馈我市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一。二是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为进一步让日益发展壮大的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推动当地公益事业、带动困难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获得感、归属感、满意感,同时应各乡镇、各集体经济组织关于加快出台《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反映,我局起草制定了该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整体框架: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由六个篇章,共十四条构成,内容包含“村集体经济收益”名词解释、分配的原则、收益使用程序、收益使用范围、监督与管理等。

三、主要内容介绍:香格里拉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一是明确了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实行“以丰补欠”的收益决定分配原则;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的科学合理原则;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实行奖励机制的激励促进发展原则等(第二章 分配原则)。二是对收益金的分配使用程序作出“财务清理、确定方案、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第三章 操作程序)。三是规定了收益金的使用范围,可用于公益事业、扩大再生产、成员分红、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帮扶救助等方面,其中帮扶救助方面可用于对困难户、存在返贫风险户的适当补助、补贴,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第四章 收益使用范围)。四是明确了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主体,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并提出“六严禁”的具体要求(第五章 监督管理)。

四、办法相关规范性程序:《办法》严格按照程序,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已取得审核通过意见,并书面向有关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均无意见),在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无意见建议回馈),已通过了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