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6160C/202200253
文  号
来 源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4-06
《香格里拉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06 22:49     浏览次数: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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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对粮食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县级储备粮规模及质量安全,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强化政府储备公共产品属性,充分考虑我市粮食安全保险系数,我市县级储备粮在各级各部门关心支持下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提升了我市粮食储备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和应急突发事件能力。一是储备粮承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通过危仓老库改造,2022年县级储备粮已全部承储至撒拉物流片区新仓库,储备粮承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应急保供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粮食应急预案并开展实地演练,提高储备粮规模调整储备粮品种,储备粮由原来的2500吨增至3000吨,增加储备粮承储品种面粉,现储备粮规模品种详情为:玉米200吨、小麦1300吨、大米1300吨、面粉200吨。确保了全市粮食保供稳。根据工作安排已印发《香格里拉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方案》(香发改发【2022】34号),完成11个乡镇及城区、开发区15个应急供应网点验收挂牌工作,做到香格里拉市应急供应网点城乡全面覆盖;三是储备粮储备安全不断增强。为确保我市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各涉粮监管部门统筹协调,凝聚检查合力,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迪庆州分行定期不定期对政策性粮油开展全面检查,并进行业务指导。                                

我市储备粮管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承储企业香格里拉市粮油收储公司职工老龄化、学历低,面对新形势下智能化、创新化、科技化企业管理要求,存在一定困难;二是粮食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提高业务知识及管理能力;三是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需彻底分开,需进一步建立完善购、销、仓储等环节穿透式监管制度,实时动态掌握一线实情,消除监管“盲区”和“堵点”。

为了加强储备粮管理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根据《迪庆州州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迪庆州州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按照《迪庆州州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由市发改局牵头组织调研并草拟,于2022年2月14日至2月16日征求市级各部门意见,3月16日征求市发改局法律顾问云南润泽 律师事务所意见,按照历次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4月2日印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香政发〔2022〕32号)。

三、主要内容

《香格里拉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共6章、34条,第一章是总则,共8条内容;第二章是收储和动销,共7条内容;第三章是轮换,共6条内容;第四章是资金补贴,共9条内容;第五章是考核,共3条内容;第六章是附则,共1条内容。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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