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选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参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制定了《香格里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出台背景与重要意义
我市目前有360辆出租车,出租车运力近几年无新增,一直保持360辆的运力水平;城市公交车106辆,全市有公交线路线13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作为巡游出租汽车的有力补充,以方便、快捷的优势迅速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但同时也暴露出诸多的管理、安全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好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之间的矛盾,加强香格里拉市网约车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助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展示香格里拉良好形象,急需制定《香格里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这一规范性文件。
二、《办法》编制过程
2019年4月,市交通局、市运政管理所负责着手《办法》的起草工作。2019年8月,完成《办法》初稿草拟,并经市运政管理所所务会议研究后于2019年8月15日由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召集会议进行第一次修改。2020年8月4日由史利平副市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法律顾问进行第二次修改,要求: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二是对《办法》中原来设定的座位险险额从40万每座提升为100万每座;三是多方参照周边县市的经验做法。2020年8月31日,由市运政管理所发放300份问卷调查表,对我市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的人群进行调查,通过分析调查结果,104份出行时选择乘坐出租车,占比为34.7%,196份出行时选择乘坐网约车,占比为65.3%。 2020年9月2日,市交通局、市运政管理所邀请州运政处以及市政协、人大、公安、税务、工信、网信、国投公司、交通集团等部门,出租车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2020年9月30日,市二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办法》并要求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2021年2月18日、3月23日市政府法律顾问两次对《办法》提出法律意见。市运政管理所根据法律意见修改完善后于4月20日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办法》,并按程序报请市委审定。2021年5月19日市交通局、市运政管理所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风险评估为低风险登记标准。2021年6月8日在香格里拉市委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目前《办法》已经公开、公示并向州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公布实施。
三、《办法》主要内容
我市充分借鉴参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公告第69号》中对网约车受理、管理主体的界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要求、网约车车辆以及从事网约车驾驶员的条件等,并结合实际对我市的《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经修改完善的《办法》共33条,就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条件、申请流程、驾驶员条件、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本办法自2021年9月3日起实施 ,办法有效期为三年(2021年至2024年)。
本办法由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