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咱乡农村道路安全应急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农村道路突发事件和安全保通的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和及时勘察事故现场、恢复交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格咱乡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如下:
1、 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委、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重点,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委、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委、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警务站报警电话8886058,交警中队及时向格咱乡党政办(电话8886088)报告。如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乡卫生院急救电8886096。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三)乡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乡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乡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吴红松 乡 长 (电话:13988743032)
副指挥:冯建华 派出所所长(电话:13988788775)
张世文 维稳副书记(电话:18008874388)
李国亮 副 乡 长 (电话:13988709787)
指挥部成员:党政办、武装部、财政所、基层治理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重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党政综合办,由叶群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13988751069),负责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等。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党政办主任和赵楠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基层治理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事故救援队、安监办组成,组长由派出所所长冯建华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纪委书记多吉次里担任,成员由安监办工作人员、事故救援队、各村(居)主任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院长陈丽明(电话:13988759877)担任,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启动预案由乡政府乡长决定。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乡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乡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安监办及各村(居)要做好公路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派出所、安监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