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香格里拉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香格里拉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香格里拉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十三五”时期我市市场主体保持平稳增长,但经济总量小,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低、新型工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增速放缓,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很不完善,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面临瓶颈等问题仍然突出,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企业占市场主体总数的比例较低,“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较少。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迪政发[2021]79号)精神,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香格里拉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紧扣香格里拉发展定位,围绕文化旅游、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绿色矿业四个主导产业,主动服务和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聚焦重点、难点,突破机制障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大力扶持培育市场主体,在每个重点产业扶优扶强,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树牢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实现市场主体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
坚持产业引领,强化精准施策。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坚定不移兴产业、强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产业支持政策,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市场主体培育壮大。
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使准入更便捷、监管更有效、服务更高效,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公平竞争,促进平等发展。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现平等发展。
(三)发展思路
打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生态+”等农村新业态,做大做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鼓励发展食用菌、生态养殖等优势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打好“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旅游开发度假区,着力推动旅游综合收入倍增计划,全面升级发展旅游供给产品体系,加快推动市场主体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运营,大力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加快对接康养旅游大市场,聚焦“文、游、医、养、体、学、智”全产业链,推动健康产业与旅游、农业、体育、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融合发展,把游客变成消费者、生产者、工作者、投资者、创业者。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帮扶,重点扶优扶强十强企业,加大产业发展贴息投入力度,落实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达到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的目标。
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全市农业企业达到1402户,建筑企业达到1397户,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2256户,服务业企业达到2650户,中小微企业达到8299户,工业企业达到532户,个体工商户达到3.4万户。
实行“十四五”期间文旅行业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到2025年,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达到41户,“十四五”期间培育特色小微涉旅企业102户、新业态企业6户、4A级及以上景区6个、等级旅游民宿4户。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有序推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工作,特成立香格里拉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
组 长:巨燕冬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赵 伟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杨 晓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发改局局长
蜂云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建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唐浚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大山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鲁秋雁 市政府办副主任
和 铭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彭震东 市财政局局长
李 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志尧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春山 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局长
和旭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楚玉华 市民政局局长
康仲生 市司法局局长
康银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秦红生 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局长
屈紫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和正先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和红宝 市水务局局长
小达娃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 杰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聂远洪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和克龙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扎 史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牛盈春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徐东森 市统计局局长
李志宏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史小松 市科协主席
此里扎史 市税务局局长
和正强 迪庆供电局香格里拉分局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聂远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统筹领导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
(一)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组
组 长:赵 伟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和克龙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
(二)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组
组 长:赵 伟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聂远洪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
(三)建筑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组
组 长:杨 晓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屈紫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建筑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
(四)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组
组 长:唐浚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春山 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局长
成 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
(五)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组
组 长:唐浚泷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春山 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局长
成 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
(六)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组
组 长:蜂云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小达娃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
(七)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组
组 长:郑建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和 铭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
(八)高新技术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组
组 长:郑建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和 铭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精简银行开户程序,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便利企业网上办事。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扩大部门和地区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再造投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多规合一”、“多表合一”、“多审合一”、“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严格落实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坚决清理“红顶中介”。充分运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加大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引导激励各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倾斜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建立健全从政策发布、申报审核到结果公开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制。进一步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优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易贷”工作开展,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增信。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费让利。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鼓励引导银行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账户服务费用。积极搭建银政企协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培育。(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
(四)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试点,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标准体系,先行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先进制造、生产性和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可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的要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用工。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向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迪庆供电局香格里拉分局等部门和单位)
(五)支持创业创新。加强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大第三方服务专业公司培育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政策扶持,畅通部门、高校、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健全技能、场地、项目、资金等多环节政策链条,培育和优化创业创新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开展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