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香格里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香格里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香格里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9〕3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迪政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从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取20% 的资金共计32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2019至2021年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全市将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0.3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2020年度培训0.2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 以上。
二、明确培训实施范围、补贴标准,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类企业按照市人社局批准的计划,由企业内部有职业培训资质或经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可的职业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承担培训。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鼓励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化工、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3年培训50名新型学徒。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的,按照省人社厅发布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种目录》规定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四)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以及我市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 (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 等就业重点群体实施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培训、转移就业培训计划、农民工 “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针对“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培训。
对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由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
(五)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大力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探索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照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全覆盖试点政策。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用工方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20%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培训管理服务能力
(六)加强职业培训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到2021年,争取1个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争取建设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州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扶持政策按现有规定执行,鼓励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参与培训。根据开展培训的企业、职业培训机构、技能大师工作室数量,每年按一定比例选取培训规模大、效果好、管理规范的培训主体给予一次性基础工作奖补5万元。
(七)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带动作用。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列入年度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可获得竞赛基础工作奖补。每年全市统筹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不少于1场次,对规模大、质量高、效果好的承办单位给予每场次3万元—5万元基础工作奖补。推广“竞赛、展示、互动、体验”为一体的办赛模式,制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提高职业技能竞赛规范化水平和影响力。
四、加强培训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资金安全
(八)加强企业职工培训计划的管理。要突出企业职工这个重点,各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市人社局批准其培训计划后,要积极准备补贴资金、安排落实相关培训任务。在安排企业培训任务时,原则上由企业内部有职业培训资质或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中心)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承担。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省属和中央驻滇企业(集团)在各地完成的培训人数,按所在地完成任务数纳入本地统计范畴统计上报。
(九)加强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退出机制,对培训工作中出现不能完成培训任务、骗取培训补贴资金及出现突出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作出退出参与补贴性培训的决定,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得在香格里拉市境内开展培训、鉴定工作。
(十)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在全市推广使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培训通APP”,所有培训须在省职培平台上进行申报、开班、培训学习、监管,切实把督导指导贯穿培训全过程,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考核。每期职业培训开班前,职业培训机构要提交培训方案、开班申请、学员名册、保障措施等。培训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考核,对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培训按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合格证由市人社局按要求组织考核。培训计划中应根据实际,合理安排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共享,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管。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工作职责。全市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州级统筹、部门参与、市级实施的工作格局。要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建立工作情况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建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高位统筹,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市人社局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资金管理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市发改局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市教体局要配合州教体局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市财政局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及时足额提取并拨付到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职业农民培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三)加强舆论宣传。市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推动富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举措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1.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2.香格里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