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探矿权限期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之规定,我局在开展探矿权清查工作中发现以下矿权未按规定提交延续申请。
序号 | 勘查许可证号 | 项目名称 | 矿业权人 |
1 | T53120081102018668 | 云南省中甸甭哥地区岩金勘探 | 昆明金三江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勘查、采矿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规定,上述探矿权人逾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依法注销。请以上探矿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到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原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