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机构职能

      职能配置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

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 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 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 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 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 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 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 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 展规划和战略,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 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 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 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 监管。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


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 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 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 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 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 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 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

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 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 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 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 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 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 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 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 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 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 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 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 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 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党中央、省、州、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 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 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 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自然资源行 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香格里拉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冬季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机构: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规划馆

      机构负责人:康银东

联系电话:0887-8226314,传真号码:0887-8226314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室电话:0887-8226314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规划馆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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