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调查通知书》及《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拉茸开主(身份证号:533421xxxxxxxx0315):
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北郊社区左瓜村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因多次致电你本人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联系电话:18288820739),现依法公告送达《接受调查通知书》((香)自然执查字[2023]第20603号)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香)自然执停字[2023]第20603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2023年7月6日前)到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建塘东路87号配合执法调查并进行陈述及申辩。
特此公告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1日
附:《接受调查通知书》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