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200827100850526.docx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2701000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的序的良好局面。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科学规划,加强建设和管理,致力于把松赞林寺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寺院之一,努力实现“把松赞林寺建成藏传佛教文化传承的圣地之一、信教群众朝觐的圣地之一和国内外游客观光旅游的胜地之一”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一条管理藏传佛教寺院行之有效的新路子,实行景区、寺院、社区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开创涉藏地区寺院景区发展新局面。
依法加强管理和督促力度,在确保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构筑辖区范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集体与个人利益关系,用发展的眼光,全局的高度,透视各种社会现象,把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促进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深化主题教育,贯彻重要部署。
2、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自身建设。(二)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开展民族工作,依法解决民族问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根据《方案》,我局在寺院内大力开展各项活动:(1)武警云南总队医院在松赞林寺开展“送健康、暖人心”为主题的义诊活动;(2)广泛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植树造林活动,驻寺工作组在与民管会充分协商后,深入各康参召集“老僧”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工作组的努力,植树活动受到了广大教职人员的积极响应和共鸣,通过广大教职人员广泛宣传引领将传统的活体放生转化为义务植树;(3)认真开展宣讲活动,引导僧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宣讲过程中,注重细节,注重方法,用广大僧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讲解,提9高广大教职人员参与活动积极性,确保宣讲取得实效。
(三)第四世崩主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
根据《迪庆州民宗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第四世崩主?鲁茸云丹赤列江参活佛转世的批复》迪民宗发【2017】32号及《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香格里拉市活佛转世指导小组的通知》香办发【2017】81号文件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及《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遵循活佛转世应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尊重宗教仪教和历史传统,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与个人的干涉和交涉的原则,活佛转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启动了寻访工作,并与2019年10月2日至10月19日完成四省涉藏地区的寻访祈愿工作,为了保持工作的持续性,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强有力支持下,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市政协、松赞林寺管理局、民宗、佛协、着手筹备第三次寻访祈愿工作,各涉及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沟通,于2019年10月2日启程前往四川,在四省涉藏地区涉及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的鼎力支持下,在寻访人员的精密协作、通力配合下,克服重重困难,于2019年10月19日全体寻访人员顺利回到香格里拉,历时18天,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寻访祈愿工作任务。
(四)切实做好松赞林寺第十一届堪布换届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各级部门文件精神及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寺院和谐稳定良好局面,稳步推进松赞林寺第十一届堪布换届,确保松赞林寺第十一届堪布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举行。
(五)尼旺宗消防站建设
为有效保障松赞林景区及尼旺宗片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香格里拉市尼旺宗消防站建设项目的批复》迪建复【2017】25号文精神及市政府领导要求由我局牵头建设尼旺宗消防站项目。
(六)“扎拉菊”护法神殿修缮工作
根据云南省涉藏地区办《关于松赞林寺修缮“扎拉菊”护法神殿的复函》(云统发电【2019】88号)和中共迪庆州委统战部《关于做好松赞林寺“扎拉菊”护法神殿修缮相关工作的通知》(迪统发电【2019】7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及决策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及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松赞林寺“扎拉菊”护法神殿修缮工作,确保松赞林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七)强化寺院消防安全
为切实减少寺院内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寺院内僧侣人身安全、文物古迹及个人财务的安全,根据五省涉藏地区各大寺院文明礼佛经验,针对松赞林寺存在的供灯无度、烧香无度,对寺院文物古迹及消防安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我局通过调研,征求活佛、民管会、高僧的意见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在大殿前建设专门供灯处,引导僧侣、游客、信教群众文明礼佛,规范将酥油灯放置于供灯处。为进一步确保寺院消防安全我局与民管会协商,共同完成三大殿的所有明火置换工作。
(八)寺院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
根据按照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松赞林寺景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香办发【2019】54号),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文件精神,积极深入寺院开展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各项教育引导工作,及加强寺院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善寺院环境卫生,与此同时,建立切实可行的寺规僧约,引导僧侣破除陋习,培养健康、卫生、文明生活方式。
(九)脱贫攻坚工作
我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宗旨,真正把做好扶贫工作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2019年招收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9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6.0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9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65万元,占总支出的62.99%;项目支出2220.68万元,占总支出的37.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3.8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5.65金、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47万元,主要原因为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12%。与上年对比增加160.0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49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支出、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3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1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及职工体检费支出;
4.公共安全(204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维稳工作开展;
5. 住房保障(221类)支出2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4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9月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对比减少0.81万元,下降56.64%。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1万元,下降5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厉行节约。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采取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不得突破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出等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改前的车辆保险及维修油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1万元,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1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37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增加会议经费3.9万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召开僧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先进僧民会议),寺院维修维护50万元(寺院维修维护经费),办公经费增加14.58万元(寺院各种办公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8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34万元,固定资产105.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资产减少20万元(公车改革减少1辆公务用车),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其中:购置办公室0万元,划拨公务用车一辆价值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6.46 | 81.34 | 105.12 | 105.1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4010014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