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有序的良好局面;(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寺院的管理制度;(三)组织寺院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四)管理教职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五)管理寺院财产和文物;(六)组织开展寺院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七)维护寺院整体布局规划及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八)依法加强管理和督促力度,在确保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构筑辖区范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九)狠抓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懂政策、善管理的干部队伍;(十)处理协调寺院、景区、社区各类矛盾纠纷;(十一)处理寺院的其他事务;(十二)职责分工:完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交办的涉及松赞林寺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报涉及维稳、宗教工作到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时令:8:30—12:00;14:30—17:30;冬时令:9: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填报单位: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负责僧人低保、医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民房保险、僧籍证等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工作;负责寺庙全部数据(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等)的核实上报及更新工作;负责局内信息上报工作;完成局班子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指导寺庙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配合做好宗教界人士培养及培训工作;完成局班子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寺庙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两室”工作;完成局班子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各类文件起草、印发、运转和档案管理;组织各类会议;考勤、后勤服务及其他综合性事务;完成局班子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