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司法局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公证、律师工作等。
内设机构及外设机构情况
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香格里拉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行政执法监督股(法规股)、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香格里拉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1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等8个职能股室;独立设置政工室;下属香格里拉市公证处、香格里拉市法律援助中心两个股所级事业单位。按行政区划设置11个基层司法所(外设机构)。
办公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吉参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以公告为准)
办公电话(传真):0887—8224143
负责文件等资料收发起草、会务、公车管理及驾驶、财务、考勤、档案归档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等工作。
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等工作。
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事务所工作以及指导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等工作。
全市公证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等公证工作。
香格里拉市立法项目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以及市政府、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办理等工作。
对外法治宣传和香格里拉市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助理员,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专业性调解等工作。
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和警务和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监督本单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司法局选调人员审核、管理有关组织党建工作、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
负责维护香格里拉市社会稳定,把不能和解、调解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引导至合法的法律诉讼程序,把矛盾减小化、合法化;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核公民有关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申请,指派本中心专职律师或社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务,协助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业务、案件质量、统一办理或协调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本地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交流;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管理、案件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12348”专线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