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司法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 环节 | 记录 载体 | 记录 场所 | 记录 内容 | 记录 部门 | 记录 人员 |
1 |
行政许可
| 接受受理材料 | 音视频监控设备 | 政务服务窗口 | 记录申请人申请,执法服务人员接收、当场更正、告知补正、审查受理等环节。 | 行政许可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2 | 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当面口头陈述、申辩 |
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
陈述申辩场所 |
记录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辩全过程 |
行政许可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
3 |
行政许可听证会 |
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 |
听证 场所 |
记录听证全过程 |
行政许可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
4 |
行政许可专家论证会 |
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 |
专家论证场所 |
专家论证全过程 |
行政许可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
5 |
行政处罚 |
现场检查 |
执法记 录仪 |
检查场所现场 | 对进入检查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实地核查过程、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和当事人拒绝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
行政处罚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6 |
调查取证 |
执法记 录仪 |
检查场所现场 |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调查询问过程、调取证据资料、证人证言采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 |
行政处罚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
7 |
先行登记保存 |
照相机、执法记录仪 |
取证 现场 | 对现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者地址、单位、数量或者面积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
行政处罚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
8 |
陈述、 申辩 |
执法记 录仪 |
陈述申辩场所 |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
行政处罚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
9 |
对责令改正情况的现场核查 |
照相机、执法记录仪 |
核查 现场 |
对改正的情况进行 全过程记录 |
行政处罚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
10 |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 |
执法记 录仪 |
执法 现场 |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全过程记录。 |
行政处罚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人员 | |
11 |
行政处罚听证会 |
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 |
听证 场所 |
记录听证全过程 |
执法监 督机构 |
听证记 录人 | |
12 |
行政检查 |
双随机抽取过程 | 执法记录仪、摄像机、视频监控设备 |
随机抽取现场 |
对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
行政检查执法机构 |
行政执法检查 人员 |
13 |
送达环节 |
政务服务窗口送达 |
音视频监控设备 |
政务服务窗口 |
记录审批决定送达过程 |
相关执法机构 |
窗口工作人员 |
14 |
留置送达过程 |
执法记录仪、摄像机 |
送达 现场 |
对邀请基层自治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情况,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 相关执法机构送达相应执法文书、执法监督机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机构人员 | |
15 |
邮寄 送达 |
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 |
邮寄 场所 |
对交寄物品、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音像记录。 | 相关执法机构送达相应执法文书、执法监督机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机构人员 | |
16 |
公告、 送达 |
照相机 |
办公 场所 |
对发布公告的报纸、发布公告的网站等送达凭证进行 记录 | 相关执法机构送达相应执法文书、执法监督机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机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