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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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662XE/202400361
文  号
0
来 源
格咱乡
公开日期
2024-06-20
​格咱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6-20 10:55     浏览次数: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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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咱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能力,确保我乡在可能遭受特大地质灾害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紧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组织

    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

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乡政府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负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的抗灾救灾工作。

 灾情报告电话:0887-8886088

1、抗灾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长 扎西卓玛      党委书记  (电话:13988739492)

                       (电话:13988774199)  

副指挥长:       派出所所长 (电话:13988788775)

                 武装部部长 (电话:13988746232)

                 维稳副书记  (电话:13988725645)

                       (电话:13988798686)

       

成员:乡党政综合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警务站、卫生院、通信部门、变电站相关成员组成

 

2、成立救助抢险分队

  长: 司那扎巴   (翁上村书记   电话:13988774612

      格桑江才   (翁水村书记   电话:13988765825

         晓斌    (那格拉书记  电话:18760884917        徐晓波    (浪都村书记   电话:17708877779

        七林拥宗   木鲁村书记  电话:18213226649

熊正英    (格咱村书记)   电话13988769016

副队长:鲁茸七林  (格咱村主任)   电话:13988751437

        司那扎巴  (翁上村主任)   电话:13988774612            (翁水村主任)   电话:18288823332

           (浪都村主任)   电话:13988754391

              (木鲁村主任)   电话:15608874777              (那格拉主任)   电话:13988775776

 

 成  员:乡直各单位全体成员、各村民组长、党员、共青团员、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分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政府党政办公室,叶群同志(电话:13988751069)任办公室主任。当特大灾情发生时,指挥部办公室移到灾情发生地。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

2、派出所: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和负责灾害救助期间车辆保障和交通管制工作。

3、通信部门:确保灾害救助期间通信畅通。 

4、卫生院:做好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救治工作。

5、党政综合办: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宣传工作。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统计和生产自救工作。

7、供电所:负责灾害发生地段电路输电安全保障工作。

8、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带领有关技术人员负责做好灾害隐患排查记录工作。

9、救助抢险分队: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确保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各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尽最大努力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当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点各村负责人应立即向乡政府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情况作出相应响应。

    (一)如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指挥部调度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工站、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及救助抢险分队到灾害发生地紧急处置,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同时做好灾发地安全及植被恢复工作。

    (二)如发生人员伤亡及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重大灾情,乡抗灾救灾指挥部立即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灾害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组织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抢险分队到灾情发生地紧急抢险。

 3、调度公安派出所、武装部、森林公安、卫生院等单位投入救灾抢险。

 4、到受灾地点核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5、根据需要,向重灾地点调拨救灾物资。

 6、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7、乡财政所划拨应急救灾资金,安置灾民基本生活。

 8、安排好需转移安置的灾民及落实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9、党政综合办根据情况及时向市级汇报灾情,申请支持。

四、救灾款物的筹备

    在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乡政府划拨救灾经费,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原则是:统盘考虑,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紧急期间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房恢复需要。因灾引起的疾病治疗所需药品及衣被等问题,采取自己筹一点,亲友借一点,银行贷一点,政府救济一点等办法解决。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五、灾后救灾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

1、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冲光等重灾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3、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

4、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少粮困难。

5、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6、组成指导组深入灾区,督促检查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灾区群众安度难关。 

六、抗灾救灾纪律

 1、主汛期和抗灾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抗灾抢险期间。全乡各村、乡直各单位及全体居民都应无条件服从乡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消极应付。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拟报政府给予表彰。

附件 1、格咱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

       2、格咱乡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3、格咱乡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4、格咱乡安全生产救援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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