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64007/202400154
文  号
香政发〔 2024 〕 82 号
来 源
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4-07-03
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3 17:42     浏览次数: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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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积极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

展,确保教育公平,避免“择校热”。本着公正、公开的准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州等相关义务

教育小学阶段入学招生规定及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 香格里

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要求,结合香格里拉市

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2024 年起,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红旗小学、实

验小学、建塘小学教育集团、独克宗小学)招生统一进行网络预

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预报一所学校,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一

律不予招录。预报名时间、网报入口以当年的招生简章或公告为

准。

(一)属地原则。适龄儿童在建塘社区、北郊社区、仓房社

区、北门社区、金龙社区、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内(大兴、

桑那、康思村民小组)户籍(以下简称“城区户籍”)地招生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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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就近免试入学。

(二)统筹调配原则。随迁子女在服从调配的前提下就近或

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二、成立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机构

为加强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

和组织协调,特成立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建江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聂远洪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德华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学

成 员:罗建华 市人大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和群星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和永会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副局长、建塘派出所所长

李 想 香格里拉市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陈小云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郑冬梅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谢海金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和振东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汪贵华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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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组长

竹玛拉初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副镇长

赵 堃 香格里拉市住建局房管中心主任

和群喜 香格里拉市住建局住保中心主任

杨淑娟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法律顾问

王江勇 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王江勇同志任办公

室主任,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城区四所走读小学抽

调。

(二)监督组

组 长:汪贵华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赵永红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成员

市人大代表 1 名

市政协委员 1 名

职 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按程序、依法依规全面实施。

三、招生对象

第一批次:教育优待对象适龄儿童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烈

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

女按《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迪庆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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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迪庆州应急管理局 迪庆州消防救援

支队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符合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的通知》(迪教体发〔2020〕82 号)文件执行。

2.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子女在实

际居住地小学或指定小学入学。

3.政府招商引资投资商的子女。按照政府招商引资相关文件

要求,需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持居住证、本人的营业执照及完税

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实际居住地小学或指定小学入学。

4.本校教职员工子女。各城区小学当年有教职工子女就读本

校的,由各城区小学汇总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在本小学入学。

第二批次: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建塘镇建塘社区、北郊社区、仓房社区、北门社区、金龙社

区、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内(大兴、桑那、康思村民小组)

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非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外其他乡镇(含建

塘镇除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外其他村委会)及外省、州

(市)、县(市、区)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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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到香格里拉市城区合法长期居住的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网络预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须在招生当年 8 月 31 日

(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已接受小学

及以上教育阶段的在籍学生不属于小学新生招生范围。

2.户籍要求。适龄儿童户籍在城区或在招生当年网络预报名

前一天迁入城区的,按城区户籍地址划片学校就近入学。

3.居住要求。①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外其他乡镇户籍(含建

塘镇除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外其他村委会)在城区长期居

住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申请入学地有长期合法固定住所。②

香格里拉市外户籍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香格里拉市城区办理了

《云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且办理的《居住证》在招生片区内,

《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落款日期须在招生上一年的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2024 年落款日期可放宽至

2024 年网络预报名前一天。按居住地址和随迁子女预报名人数

分配比例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二)申报材料

1.户口簿。所有适龄儿童,网络预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

户主页面、适龄儿童父母页面、适龄儿童页面),父母户籍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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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户籍不在一起的,需要上传父母、孩子的居民户口簿和孩子出

生医学证明。

2.教育优待对象适龄儿童。网络预报名时上传由香格里拉市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后的证明材料。

3.居住证。非香格里拉市户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网络预报名时上传父母一方提供申请入学地的《云南省流动人口

居住证》和《居住证发放回执》等材料。

4.其他。仓房社区原著居民适龄儿童预报建塘小学教育集团

(建塘校区、东城校区)需上传由建塘镇人民政府及仓房社区出

具的原著居民证明。香格里拉市城区户籍外其他乡镇户籍(含建

塘镇除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外其他村委会)符合城区招生

条件的适龄儿童。网络预报名时,在城区有房产的父母上传入学

片区长期合法固定住所材料,固定住所指父母持有在申请入学片

区实际居住的不动产证、有效购房合同或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

局备案的公租房合同证明。在城区无房产的父母上传由住建部门

房管中心开具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及租住房屋的不动产证。与

私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要确保合同真实有效,不

得伪造合同、弄虚作假,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市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社区民警将不定期到出租房进行核实,如存

在伪造合同、弄虚作假,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将取消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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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在预报名学校入学的资格,严重影响子女的正常入学和学业进

展)。

注:符合网络预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需在网络报名平台

下载《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后上传。

五、片区划定

(一)招生划片

根据香格里拉市城区内常住人口数和学校布局、办学规模、

交通状况等因素,按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优化 2015 版

各小学的招生片区。若城区某所小学(红旗小学、实验小学、建

塘小学教育集团、独克宗小学)学位不足时,在其他相对就近学

校(含民族小学、纳赤塘小学)有学位的前提下,相对就近统筹

安排非城区户籍子女入学。

(二)严格规范招生

1.各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各学校必须在本片区域内招生,

不得跨区域宣传、招生。红旗小学、实验小学、建塘小学教育集

团、独克宗小学及民族小学在就近入学的原则下划片招生。具体

招生片区划分为:

(1)实验小学。招收以纳赤河与康定路交叉处起延纳赤河

至长征大道段绕飞马转盘至云丹路、文化路、纳赤塘小学与市一

中围墙以北的北郊社区适龄儿童及片区内诺西村居住的适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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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

(2)红旗小学。招收香格里拉路与安定路南段交叉处至仁

安路以西、以纳赤河与康定路交叉处起延纳赤河至长征大道段绕

飞马转盘至云丹路、文化路、纳赤塘小学与市一中围墙以南,仁

安路至神泉巷至东旺路及江克路(延长至旺池路)以北范围内居

住的适龄儿童。

(3)建塘小学教育集团(建塘校区、东城校区)。招收以

仁安路至神泉巷至东旺路及江克路(延长至旺池路以西至纳赤河

段)以南,达娃路延长至香城壹号 1376 家园路段(不含香城壹

号 1376 家园)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仓房社区原著居民

的适龄儿童,诺西村东城片区及征地范围内(大兴、桑那、康思

村民小组)户籍意愿走读的适龄儿童。

(4)独克宗小学。招收旺池路以东,达娃路延长至香城壹

号 1376 家园路段(含香城壹号 1376 家园)以南、和谐塔中塔

以北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5)纳赤塘小学。招收红坡村、解放村、吉迪村为主的适

龄儿童。

(6)在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愿意到提供寄宿

服务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配到民

族小学和纳赤塘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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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族小学、纳赤塘小学将根据入学需求,适当开设走

读班,适龄儿童可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报名。

2.严禁超计划招生。

(1)居住地所属片区内的学校没有招满教育优待对象、户

籍地适龄儿童且剩余学位大于随迁子女网络预报名人数的,则不

受户籍限制,可到居住地所属招生片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如剩

余学位小于随迁子女网络预报名人数的,将随迁子女的户籍分为

三类:香格里拉市(城区外)户籍、德钦县和维西县户籍、州外

户籍,按各类比例进行摇号招录,即:各类随迁子女招录人数(A)

=剩余学位数(B)÷预报名总数(C)×各类预报名人数(D),

招录公式为:A=B÷C×D 。

(2)未被招录到居住地片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则通过摇号或

统筹调配的方式到其他有学位并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不服从调配的回原籍就读。

摇号录取由香格里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

监督,摇号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其他事项

为确保招生公正公平,2024 年前已入学的学生不得按新划

定招生片区进行转学;但为了便民利民,若家中已有学生 2015

年划定片区就读的,新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照 2015 年划定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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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读。

六、招生步骤

(一)明确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

在香格里拉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小学一年级新生招

生各环节工作由香格里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

施。各城区小学要成立本片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明

确责任,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组织好本片区内的小学一年级新生

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二)制定具体方案,发布相关公告

各城区小学按照《香格里拉市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

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招生片区内的实际情况,拟定本片区内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后方可实施。同时,结合本片区的《方案》拟定本片区的招生

公告,上报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的统一时间进行发布。

(三)认真审核信息,严格招生入学

各城区小学在香格里拉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小

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前的网络预报名初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学

生上传的户口册、居住证、承诺书等材料进行统一严格审核。按

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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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后,将各小学最终招生登记名册报市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建立

新生学籍。确保各小学招生登记名册与市招生办审核备案名册、

新建学籍名册一一对应,严禁学校私自接纳、建立招生名册外及

未进行网络报名学生的学籍。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杜绝“大班额”现象,实行均衡分班

为积极创建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学生素质,按照教育部、

省、州相关文件要求,杜绝学校新招班级出现 45 人以上大班额,

对所招新生均衡分班,并将分班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布。

(二)严明招生工作各项纪律

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坚决落实好各级各部门招生入学

各项工作纪律要求,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自觉维护

招生秩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做好新生招生接访工作,不

推诿扯皮,及时妥善处理好来电、来访、来信答复工作,务必确

保本片区内的社会稳定。


主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新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87-82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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