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62325/202300408
文  号
香财行〔2023〕3号
来 源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2-14
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14 11:19     浏览次数: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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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解读

 

现就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通知解读如下:

一、产生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省和州相关制度规定,结合三公经费执行监控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三公经费管理有关措施作相关通知。

二、内容解读

通知》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财务管理和决算编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预算编制

各部门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在部门预算编制时,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准确反映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全口径原则 只减不增原则数据匹配原则

预算执行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准确反映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确保三公经费不超年初预算,同时不超上年决算。

结转结余

明确规定不得跨年度结转使用

财务管理和决算编制

明确规定各部门在国内发生的三公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应当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

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相关事项

(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全市预算单位。

(二)执行事项。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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