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的爱国卫生工作始终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改变城乡卫生面貌、预防和控制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巨大作用。一是爱卫组织管理全面强化。市级调整充实了由我任主任、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级四班子有关领导任副主任,29个部门和11个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设立市爱卫办负责全市爱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检查、评比等工作,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任。二是卫生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我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按照按照《云南省卫生乡(镇)检查评比办法及标准》和《云南省卫生村检查评比办法及标准》的规定,先后申报并创建成功了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慢病综合示范区、省级健康促进市、11个省级卫生乡镇、43个省级卫生村。三是农村生活环境明显改观。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开展“三干净、三整治、三拥有”,我市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环境卫生等方方面面都有了明显改善。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20735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建成运行热解站1个、大型焚烧炉1个、中转站1座等垃圾处理设施,配备转运车31辆、村垃圾箱385个等垃圾收运设备,聘用村庄保洁员2064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饮用水卫合格到达90%以上。四是疾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我市历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在禽流感、新冠肺炎疫情等防控中总结了一整套防控制度、形成了有效的防控组织网络,特别是去年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周密安排,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始终坚持“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全力以赴把各项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在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市实现“零确诊”和“零疑似”的目标。五是群众防病意识不断提高。坚持“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理念,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等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工作。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部分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明显降低,人均寿命达73.03岁,健康素养水平从2017年3.9%上升至5.5%,健康自助检测点全覆盖,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68.75%,成年人吸烟率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54.7%。
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使外源性病原体和输入性传染病在我市传播和流行的危险增加,加大了疾病预防控制的难度;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郊结合部、乡镇卫生基础设施难以承载的矛盾凸显;三是农村卫生隐患多,生产生活垃圾随地堆放、腐烂,坑洼污水积滞,给蚊蝇等病媒生物的繁衍、孳生和疾病的传播创造条件;四是群众卫生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居民卫生意识淡薄、卫生行为较差,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排污水等现象较为突出;五是新冠肺炎疫情国外大面积蔓延、国内省内散发,疫情防控的任务依然艰巨。
为了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香格里拉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爱卫会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由市爱卫办牵头组织调研并草拟,于2021年1月26日至1月28日征求市级各部门、各乡镇意见,1月30日至2月13日在政府门户网站、香格里拉融媒体公众号并公开征求意见,2月24日征求市卫健局法律顾问云南迪志律师事务所意见,2月24日在行政中心1-5-21会议室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历次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审定。3月1日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于3月9日印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香政发〔2021〕18号)。
三、主要内容
《香格里拉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共6章、34条,第一章是总则,共5条内容;第二章是组织与职责,共7条内容;第三章是管理与规范,共13条内容;第四章是监督与考核,共4条内容;第五章是法律责任,共3条内容;第六章是附则,共2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