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6160C/202200260
文  号
来 源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6-23
关于《香格里拉县城市机动车停车场 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23 23:59     浏览次数: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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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县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市场秩序,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畅通,适应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讨论修改,完成了《香格里拉县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起草,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全县机动车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现象,截止2009年4月底,我县约有机动车近2万辆,主城区停车场仅是长征大道坛城广场商业区1个,面积只有近100平方米左右。差距达99%以上,加上外地在香的车辆,城市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难以适应城市经济发展的需求,给城市交通和发展带来巨大压力,为此,加快停车管理已成为我县城市管理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

当前香格里拉县停车场的建设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事权职责明确,以实施统一的协调管理,尤其是面对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要实施有效调控,管理上不能盲目性和无序性;二是停车规划要有一个完整科学、统筹协调的停车场发展规划,从而合理设置分布城市停车场,规划用地要预留,停车场建设要适应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停车场建设管理的地方立法要跟上,目前我县在停车管理方面缺乏一部完整、系统的管理办法,导致香格里拉县在停车管理方面缺少法律依据。四是价格机制要合理,才能发挥价格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城市中心停车泊位的严重供给不足、占道停车日趋增多、市中心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矛盾日益加剧。因此,加强本县停车场的统一管理,解决本县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城市交通的发展已迫在眉睫。

二、《办法》的结构和相关内容

(一)《办法》的上位法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道路运输业管理办法》。

(二)《办法》共二十六条,从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术语含义、管理主体、管理原则、智能化建设、规划编制、稳定使用性质、临时泊位设置、经营和管理者规范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进行了阐述。

  三、关于《办法》中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

《办法》从全面规范本县停车场管理出发,明确规定了本县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以强化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的统一。

(二)管理体制

全县停车场的行政管理职能由香格里拉县建设局行使。据此,《办法》确立了由建设管理部门作为本县停车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其它相关部门依职责协同管理的新体制。使本县停车场管理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以实施有效调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三)规划管理

为切实强化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从源头解决本县停车供需矛盾。根据《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法》明确了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县规划局审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以便从源头保障停车场规划得以实施,并符合设置标准及设计规范要求。

(四)价格管理

价格管理是停车场管理的重要机制之一。为确保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科学合理,适应我县城市经济的发展,《办法》授权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五)停车场执法监督

《办法》确定了建设等行政执法机构对停车场实施监督检查的职责。并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办法》明确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共同加强对停车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停车市场秩序,促进本县停车市场行业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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