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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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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X44804N/202200290
文  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2-03-16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14:51     浏览次数: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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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形成多地暴发模式,出现疫情省份众多,新增病例数不断上升,各地传播链复杂省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我“外防输入,内防意外”防控策略,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作出如下公告

一、非必要不出州,主动报备行程。非必要不出州,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及边境县、市,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返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为同时空伴随或接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电话、短信通知的入(返)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健康监测,配合做好防疫。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勤通风、多换气、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对生产生活用品坚持经常清洁消毒,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主动配合各地开展健康排查、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所有跨省和省内有本土疫情城市、边境县(市)的入(返)香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香后建议在24小时内主动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若健康码发生变化,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自觉配合当地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若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三、减少人员聚集,严控聚集性活动。本轮疫情未结束之前,继续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会展、宴会、论坛、体育赛事、宗教法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规定;尽量做到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应控制在10人以下;取消各乡镇街天等聚集性活动。

加强重点场所管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出机场、客运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医院、电影院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限量、预约、错峰”管理。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立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抗击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对个人而言是健康和保护,对家人而言是呵护与关爱,对社会而言是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48小时内进行过新冠疫苗接种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出现核酸假阳情况。

六、谨慎购物,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好网购等邮件快递疫情防控,倡导不购买、不网购、不海淘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外涉疫地区产品,做好快递包裹消毒;取件时做好防护、错峰取件、避免面对面接触;取件后应立即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建议就地拆封处理,尽量不将外包装带入家中;如有必要将外包装带回家,应提前在户外对外包装进行喷洒消毒,无害化处理后按照垃圾分类进行处理;拆封后做好手部消毒,消毒前不要用手擦汗或触碰眼、鼻、口等部位;衣物等可清洗的物品应在清洗后再使用;烹饪网购食品过程中要注意生熟分开,煮熟蒸透。倡导近期购买过境外物品的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及加强健康监测。

做好有昆明旅居史,赋“黄码”人员管理。对在新冠肺炎感染者所在区域停留过的赋“黄码”人员,根据个人健康码状态以及手机短信提醒,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须大于24小时),结果均为阴性后健康码将自动转为“绿码”。在转为“绿码”前,请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与他人接触、尽量独立居住、不参加聚集活动。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企业、家储备必要物资。倡议各企业、家庭要储备足够数量的口罩、手套、消毒设备及用品、非接触式体温计(每个家庭可备2-5支水银体温计)等。针对奥密克戎传播特点,倡议广大干部群众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抗原筛查、核酸诊断”。

九、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佩戴口罩是阻断疫情传播蔓延、保护个人身体健康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倡导人员密集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从事餐饮、商超、环卫、冷链、快递、外卖、美容美发、窗口服务、交通运输等工作的人员,主动佩戴口罩,时刻提醒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戴好口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区)干部,率先垂范,自觉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后的口罩要丢弃至专用的“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点”,并及时洗手或者消毒双手。

、杜绝不实信息。要自觉抵制、反驳网络和社会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不传播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理性平和、积极乐观的良好心态。

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拨打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咨询。

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0887-8293181

香格里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887-3065986

 

香格里拉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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