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咱乡民房火灾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灭火救援指导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及火灾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
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乡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应具备完成本项任务的能力、职责和权力,直接领导各下属应急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总指挥:吴红松(格咱乡人民政府乡长)联系电话:13988743032常务副总指挥:李文光(副乡长)联系电话:13988732229
成员:拉茸七林 (格咱村主任) 联系电话:13988781553
司那扎巴 (翁上村主任) 联系电话:13988774612 杨 建 生 (翁水村主任) 联系电话:18288823332
吴 正 林 (浪都村主任) 联系电话:13988754391
杨 伟 (木鲁村主任) 电话:15608874777 次 里 (那格拉主任) 电话:13988775776
(二)总调度室
总调度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救灾情况的联络和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机构同救援组织之间及与上级兄弟单位之间信息的及时准确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
主任:叶群 (电话:13988751069、8886088)
(三)扑火队
包括机关民兵义务消防队,各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临时救灾队伍。其中机关民兵义务消防队为执行日常 火灾扑火任务主要队伍;各单位干部、职工、村支部书记、主任配合民兵义务消防队搞好火灾现场周边群众的转移和疏散工作以及组织群众临时救灾队伍配合民兵义务消防队搞好义务消防队需要配合的其它工作。
机关民兵义务消防队人数:60人
队长:张志国 联系电话:13988746232
成员: 见本册末页
二、灾情报告
(一)凡发生初始火灾,都应按照行政管辖区域,由所在地的村委会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扑救。
(二)村上火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火灾发生的时间;
2、 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讲明自然村名称、火场地势和通讯情况);
3、联系人姓名、电话。
(三)乡党政办或乡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上述火灾报告后
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乡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和党政办负责人报告灾情。
(四)火灾发生后,党政办或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向有关部门、上级政府通报灾情,并要求采取紧急救援。
三、人员与设备的调配
(一)总调度室的任务有:
1、根据指挥部领导的指示,通知义务消防人员火速到党政办集中待命;
2、调配足够的交通车辆;
3、做好消防队、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并组织有关部门运送扑火需要的食品、救灾物资;
(二)乡武装部要给消防扑火人员提供消防服装;
(三)卫生部门要积极做好拯救伤员工作,配备必需的器械和药品,随时接收伤亡人员的救治工作。
(四)扑火人员要服从指挥,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在扑火过程中既要最大限度地做到“扑早、扑小、扑了”,又要做好与周围队员之间的联系确保自身的生命安全。
四、火灾处理
(一)对每一起的火灾案件,派出所要及时查明火因,各村委会要积极给予协助,依法惩治肇事者,并把结果上报乡政府。
(二)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均按部门、行业归口的原则处理,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处理。
(三)党政办等部门要对灾情进行实事求是地报道,对扑火过程中的有功人员进行表扬,火灾的对外宣传报道须经乡政府同意。
(四)对不按本预案要求正确履行职责,乡党委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追究行政责任。
本预案所制定的事项,由各村、有关部门负责抓落实,并报乡政府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