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6年第6号
(总第240号)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办公室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资产
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O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至10月,对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供排水公司原名中甸县自来水厂,成立于1983年,1999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以股权划拨方式并入香格里拉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共有员工70人,拥有自来水厂四座。公司主要开展自来水生产、供应、供排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建材、水暖器材经营、供水管道安装。
审计结果表明,供排水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但也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
存在未确认应收水费与污水处理费、未确认存货、固定资产处置未进行账务处理以及拆除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后长期未处理等问题。
(二)企业内部管理和重大风险防控方面
存在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未按规定及时签订合同、资产管理不规范、第二水厂和第四水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无票据报销差旅住宿费用等问题。
(三)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存在未按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供排水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调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存货核算,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按规定及时缴纳相关收入和结余的财政资金;及时划转污水处理厂资产,今后严格按规定管理固定资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企业内部管理和重大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供排水公司举一反三,加强相关制度学习、宣传和落实,强化内部监督和检查,将内部控制真正作为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供排水公司规范资产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对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供排水公司应及时收回少收的污水处理费,并对超出审计权限处理的问题已移送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审核和监督,按照权责发生制及时确认收入,准确核算存货成本。二是规范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掌握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对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定期清查盘点,及时对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三是加强水费征收管理。严格按照水费价格文件执行,对终端用户用水性质进行排查,加大水费价格文件的宣传和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拖欠水费的用户,应加强监管和催缴力度。四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做到制度先行、监管得力,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学习,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规定流程的事项不予办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香格里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2026年2月26日,整改情况如下:对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供排水公司正在同步收费系统和财务系统、加强存货成本管理、已完成相关补缴。对企业内部管理和重大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在公司内部进行了相关培训,计划近期开展资产清查,已在审计期间收回违规发放和报销的费用并做调账处理。对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正在整改。
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将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