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监督检查股2024年工作总结
随着会计监督职能的不断强化和完善,会计监督在财政改革和管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会计监督工作本着“收支并举、内外并重、强化检查、服务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会计监督工作体系。无论是财务内部的监督还是对各预算单位的监督都在不断完善,严格按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进行,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一直以来,会计与监督检查股在上级部门和局领导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全股室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团结协作,积极做好全市的会计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完成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我股室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4〕45号)及《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迪财会〔2024〕2号)文件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截至代理记账备案时间,香格里拉市应备案42家代理记账机构,实际完成备案41家,其中总部机构37家,分支机构4家,香格里拉市联珠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工作室申请注销代理记账许可证。2023年备案呈现情况:全市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共计161人,其中:中级会计师17人、初级会计60人、其他84人;香格里拉市2023年度全市代理记账业务总收入956.130279万元,代理客户数量为812户。
(二)会计专业资格职称考试相关工作。完成2023年度全市25名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完成2024年度全市78名学员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完成2024年度全市11名成绩合格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审核工作。
(三)根据《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关于下达云南省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处理决定的通知》(财云监〔2024〕73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对云南省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云南省财政厅对迪庆州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文件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香格里拉市财政局于4月16日开展关于云南省财政厅对香格里拉市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报送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真实性发现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表及佐证资料。
(四)2024年2月29日,组织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会计和监督检查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云南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专题培训视频会议。
(五)根据《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现场核证(查)的通知》(云财监〔2024〕38号)要求,积极配合州财政局会计和监督检查科完成增发国债现场核查工作,组织协调我市2023年涉及增发国债资金3部门配合专项检查,并按要求上报资料,确保检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六)完成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情况统计。做到及时按月收集上报,我市共涉及6个项目,截止10月底已全部开工,目前未有竣工项目。
(七)按照州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完成我市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按月收集3个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按时按质整理汇总上报州级。
(八)2024年1月26日向州局领取ZCFJ收付凭据10本,分别向香格里拉市承恩寺、香格里拉市云登寺、香格里拉市归斯寺、香格里拉市噶丹松赞林寺发放10本收付凭据。
(九)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应用等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4〕37号)及《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迪财会〔2024〕1号)文件相关要求,市财政局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香财发〔2024〕27号)文,根据文件要求,全市各部门通过网络版系统报送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报告。我股室组织协调聘请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对我市122个预算单位行政事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的指导、质量把关,形成汇总报告,并组织专项抽查。按照不低于2%要求开展抽查,对抽查对象香格里拉市实验小学、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香格里拉市委会政法委员会三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通过本年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及集中抽查工作,有利促进我市各预算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进一步增强单位财经意识,维护财经秩序,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十)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庆州 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迪财监〔2024〕7号)及《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香财监〔2024〕7号)要求,市财政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市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香财监〔2024〕7号)文,确定由会计和监督检查股牵头,从办公室、行政政法股,金融股、社保股抽调了5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5月20日,检查组对香格里拉市国有投资服务中心、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香格里拉市红十字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对行政事业性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检查组耐心指导、督促单位及时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在充分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十一)为贯彻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及《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迪财监〔2024〕6号)相关要求,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9日州财政局关于召开2024年度全州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动员部署会议;4月2日向全市各预算单位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香财监〔2024〕6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谋划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持续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2024年4月3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召开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由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彭震东同志主持,11个乡镇主要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及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参会。根据我市2023年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从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成果运用五方面对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2024年4月8日市财政局参加《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召开2024年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的通知》视频会议。3月形成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监管台账上报州局,4月开展全市自检自查工作,并汇总形成全市专项整治自检自查报告;5月市财政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清廉香格里拉建设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香财发〔2024〕49号),成立工作检查小组,5月22日至24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局长彭震东带队到三坝乡、虎跳峡镇、金江镇及其卫生院、小学3个乡镇9个部门进行专项检查财政资金重点工作;6月19日将2024年“清源行动”半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清源行动未完成整改的7个问题报至州财政局;7月至今,每月按时向州财政局报送2024年“清源行动”查处问题及2023年“清源行动”未完成整改的7个问题;10月向州财政按时报送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
2.根据《清廉香格里拉建设“十大行动”月清单报送工作提示》(〔2024〕02号)有关要求,于每月25日前将月清单报送至市纪委监委。根据《关于开展纵深推进清廉香格里拉建设工作成果定期“晾晒”的工作提示》 (〔2024〕03号)有关要求,于4月25日、7月3日、9月27日前报送晾晒工作清单。
(十二)根据《迪庆州财政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公安局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迪财会〔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于5月30日收集并上报香格里拉市市政基础设施汇总情况。
(十三)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牵头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香格里拉市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通知》(香财会〔2024〕6号),按照联合工作方案,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对8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财政局检查发现: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凭证原始材料不足;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终止委托合同未办理会计业务交接事宜;无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登记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营业执照未置于主要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市税务局检查发现: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没有规范的领用纸质版发票,部分发票保管不善;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还未使用新版数电票;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按期申报税款;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人员不能规范使用电子税务pc端进行税款申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要求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暂不能立行立改的,督促限期整改,直至全部完成整改。
(十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牵头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香格里拉市税务局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香财会〔2024〕7号),对全市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代理记账”业务的57家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一是“无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涉及15家企业,对企业进行逐一了解情况、核实、查证。检查情况大体为:有能力有意愿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建议尽快申领代理记账许可证;无能力无意愿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建议注销和变更经营范围里的代理记账业务,到目前为止还有3家企业未联系到,在以后工作中持续联系,了解核实情况。
二是“虚假承诺”行为专项整治主要对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42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方式;实地检查,交流座谈方式;送达资料和座谈了解情况的方式完成检查。检查内容为:检查资质与人员方面的虚假承诺、服务能力与业务范围方面的虚假承诺、收费与价格方面的虚假承诺、保密与信息安全方面的虚假承诺、合作与关系方面的虚假承诺、业务规范等其他方面。问题主要为:代理记账收入未按照全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代理记账委托合同条款不完善;代理记账许可证未挂牌公示;会计资料传递和移交手续不规范未建立分业务合同(财务外包合同、委托代理记账合同、其他代办业务合同);备案收入与年终报表收入不一致;会计资料保管不规范,未按要求打印归档;收支未纳入对公账户管理,收支多用现金结算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要求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暂不能立行立改的,督促限期整改,直至全部完成整改。
(十五)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会计管理职能,我股室对单位基础数据、知识库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更新上传。截至目前,会计和监督检查股采用一问一答形式更新信息18条,内容包涵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等。后期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知识库数据的维护工作,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确保知识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十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已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云财会〔2024〕79号)转发给全市各预算单位,自2024年9月26日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均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相关业务。首次使用全国统一平台的用户需进行“新用户注册”,已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用户,可直接使用考试报名时的账号信息登录。
(十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下发《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自查自评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香财监〔2024〕10号)文,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我市预决算公开质量,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预算公开和2023年决算公开情况自查自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州级要求,在11月11日已将自查自评情况报至州财政局,自评情况。
二、2025年会计和监督检查股工作计划
1.按上级财政要求,完成省、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安排部署的工作。
2.完成2025年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审核工作。
3.听从局党组指挥,服从局班子安排,完成局党组安排工作。
4.组织2025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业务培训。
5.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6.完成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工作。
7.组织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
9.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10.组织开展全市2025年度预决算公开自查自评和专项检查工作。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检查股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