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7550903XQ/202500664
文  号
来 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6-10
对政协香格里拉市第三届三次会议1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0 10:47     浏览次数: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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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晓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有效运行,我局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按照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加大维权力度,以贯彻劳动法规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多项举措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确保工资保证金政策落实到位,有力维护市域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加大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宣传

强化宣传,让企业充分了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义和缴纳程序,引导企业主动缴纳。同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提醒企业按《条例》规定缴纳保证金。

二、及时向建设单位、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按要求把好资料审核关,及时办理农民工保证金缴存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缴费台账,保证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严格按程序办理

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缴存,并将缴(退)费流程一次性书面告知中标企业,确保工作过程公开、透明、受监督。

四、保证金的返还 

保证金返还采取先公示后返还的原则,工程项目竣工后,一次性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保证金办理情况

2024年,对181个建设项目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101个已竣工无拖欠的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025截至目前64个建设项目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45个已竣工无拖欠的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兑付奠定了制度、资金基础。

六、创新工作思路,为农民工工资及时兑付奠定资金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 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的规定,同时鉴于使用金融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在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后,保函理赔的程序复杂、周期长,对没有生活保障的农民工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为既能及时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又能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减轻企业负担,我局要求建设项目需缴存总施工合同价的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中至少存储项目总施工合同价的 1%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处置发生欠薪后的紧急事件,剩余部分可使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七、遵章守制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资金交存、支付和退回严格按照规定、手续完备;资金是否符合清欠支付和退回严格按照申请、公示、审核、复核、签字批准等程序进行。并一一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清退工作台账,按交存、清退的顺序编号并归档,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问题;截留、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存在问题

1、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重视不够,督促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金融保函迟缓。

2、政府建设项目验收迟缓,很多项目完工了几年还未组织验收,影响保证金退还业务的办理,部分政府部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积极,导致业务办理效率低下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时掌握在建项目底数,核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对应交未交的单位及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督促落实到位。

2、加强对在建项目“一金六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排查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完善“一金六制”工作台账,从源头减少欠薪。

3、实践工作中,我局将紧紧依托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强与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按照监察与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金融保函的工作思路,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落实,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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