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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对两个企业及乡镇进行清产核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15:04
来源: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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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自1985年1月1日在香格里拉注册成立以来,经过若干年的发展,以及子企业、分支机构的不断撤并,虽然前期市供销社已经完成了人员改制的工作,但依然存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为整体解决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在改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公正、公开、透明地理顺产权关系,我拟对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及其下属企业、分支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及企业改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告:

1、本次清产核资及企业改制的范围为: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业品公司、香格里拉市供销社农资土产日杂公司以及东旺、格咱、小中甸、尼西、上江社五个下属基层社。

2、我前期人员改制过程中虽然已经对上述改制范围内的债权债务进行了初步清理,但为了保证广大债权人的利益,确保本次清产核资及企业改制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现请持有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业品公司、香格里拉市供销社农资土产日杂公司以及东旺、格咱、小中甸、尼西、上江社五个下属基层社债权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持相关的债权凭证、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进行债权申报,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3、申报的债权经依法认定属实的,将在本次清产核资及企业改制过程中进行债权登记及处理。申报的债权不属实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将告知申报人不予债权登记,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申报人对不予债权登记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债权,最终根据生效判决结果进行债权认定。

 

本次债权申报的地点为:行政中心4号楼4-2-04市供销社办公室

联系人: 李振宇               联系电话:0887-8222278

                                        13378873856

 

特此公告   

 

香格里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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