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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5 15:48
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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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级别划定、价格测算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9月28日,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30至40人。

1.年满18周岁,与涉及香格里拉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20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香格里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及相关行政单位代表10至15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原则控制在10人以内,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可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香格里拉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信函报名请函寄至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耕保股(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74499);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87—8226314;网上报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308168068@qq.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耕保股

联系人:尼玛次里    

联系电话:13988711199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09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香格里拉市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以及听证资料。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09月15日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是/否)

所属机关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听证

机关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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