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公 示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以及《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香组委〔2021〕5号)的委托,香格里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25日,对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和正先同志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审计组联系。
联系电话:0887-8222582,17708870260,18008879917
审计组工作地点: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1-1-15)
特此公示
香格里拉市审计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