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
2018年财政票据代开端口共开具各类票据如下:
一是《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机打》注册号为:云财票罚第15001号,票据号为:00245023--00245024共计2份,作废1份,金额为30000元。
二是《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注册号为:云财票印第5311028号,票据号为:0000647331共计1份,作废0份,金额为30000元。
三是《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银行代收》注册号为:云财票印第5311051号,票据号为:0001875217--0001875349共计131份,作废8份,金额为256,672,771.88元。
四是《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注册号为:云财票印第12006号,票据号为00814591--00815830共计88份,作废9份,金额为163,389,779.42元。
以上代开票据均按照以下规定程序实行代开,未出现违规情况:
一、对零星用票单位不再发放《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领购证。
二、代开项目必须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
三、需财政代开票据的单位应提交《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财政代开票据申请表》,并附有效依据,经审查、批准后给予开具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