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州财政下达的《迪庆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管理办法》(迪财发〔2019〕102号),《迪庆州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交通补贴实施管理办法》(迪财发{2019}101号),《迪庆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管理办法》(迪财发〔2019〕102号),香格里拉市财政局起草了《香格里拉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管理办法》,《香格里拉市市级机关公务用制度改革交通补贴实施管理办法》、《香格里拉市财政局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组织部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异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香格里拉市市级机关部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并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会议通过,于2019年8月30日正式下发给公务用车涉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