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018年9月19日,金江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和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召开了食品安全约谈会。

会上金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传达了局领导的相关要求:第一,各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同时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市场监督管理所及校方备案;第二,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供应商还需具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第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学校食堂签订合同,应约定食品原辅料的质量卫生、配送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第四,积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第五,供应商每次供货必须提供清单,注明供货单位、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最后希望供货方、校方管理人员严把关,切实做到人人讲安全,层层抓安全,事事保安全。(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亚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