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2018年4月24日下午,行政中心4-27号会议室内,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在进行一场专题知识培训会,培训会由副局长和正勤同志主持。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明确提出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5年12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发﹝2015﹞38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提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扶贫、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12个部门于2016年10月18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卫规财发﹝2016﹞1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委、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进一步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06号)等系列政策,对指导推动各地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受自然、历史、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制约和影响,我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仍然滞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群众健康水平亟待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依然突出。加快解决贫困地区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已经成为我省脱贫攻坚的一个主攻方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大局。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采取更加精准的超常规举措,充分调集各级各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最广泛的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在充分学习调研四川、贵州、重庆等周边省市健康扶贫办法措施的基础上,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牵头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针对贫困地区群众最关心的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和少生病问题,形成了《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以下简称《健康扶贫30条》),经2017年9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7年9月27日印发各地组织实施。《健康扶贫30条》的出台,必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以及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培训会议结束后,还现场组织了所有干部职工参加了“香格里拉市健康扶贫政策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