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号)文件精神,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实现小康。我市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
根据《迪庆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8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60元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我局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
2017年3月15日
![]()
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