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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城市交警大队2016年资产报表分析报告及预决算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7-03-15 09:43
来源:直属城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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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公城交发〔2017〕33号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编报2016年资产报表的分析报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属于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下设的一个部门,根据《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关于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请示)的批复》香财会【2015】4号文件精神,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人事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管理,业务由迪庆州交警支队指导。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单位编制民警为26人,年末实有民警为26人。车辆编制在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资产2015年12页31日止在市公安局,尚未划拨到本部门,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1月1日起,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岗位、出纳岗位,按职责分工。本年总收入7,326,840.39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7,326,840.39元,本年总支出7,313,840.39元。其中基本支出7,013,840.39元,项目支出4278163.17元。二、资产情况分析本单位本年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从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购置办公设备70,500.00元,其中:台式电脑3台,单价5,500.00元;笔记本电脑1台,单价5,600.00元;复印机1台单价41,500.00元;彩色打印机1台,单价6,900.00元。分别配置到指挥中心及财务室。大队结合其依法履行职能和单位发展的需要,合理提出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严格控制资产增量,并将资产报告反映的情况作为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一)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完善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真空与滞后必将导致约束缺乏。建章建制,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经营中心各自的职责及权限;明确国有资产流失追究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资产处置、评估、调拨制度,促进资产合理流动。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制度是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一个单位或组织需要购置何种资产、如何配置与处置资产,应当充分分析其存量资产的现状及其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并将二者进行科学的匹配,匹配的过程亦即编制预算的过程。强化资产预算管理旨在加强资产购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二)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方面。加强监督管理,重点是强化使用管理、加强处置管理、完善收入管理,并规范配置程序。财政部门具体承担行政事业资产监管职能,对资产的占有使用运营情况进行监管。通过清查、整合,所有的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划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大类,非经营性资产,实行委托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单位及保值增值责任;经营性资产,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授权经营方式统一经营,收益上缴财政。将行政管理与市场化经营进行有机结合,鼓励与促进资产占用单位通过资产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及时将闲置资产转化成有效资源。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集中调剂、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三)信息化建设方面。大队充分利用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纵向到基层,横向到单位,逐步解决了过去资产管理分散、资产存量不清,资产状态不明的问题。进一步抓好资产管理和预算相结合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单位资产配置的预算审核和审批程序,各单位上报年度预算时,凡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必须报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未经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一律不准纳入年度预算;一律不受理国库资金申请;一律不得实行政府采购;还要对擅自购置资产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四)其他做法和经验。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行政资单位资产管理认识不足,长期以来,一直占有使用行政事业固定资产,思想上固守“我的资产我做主”的观念;资产配置与处置存在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在处置资产时先处置,后办理审批手续;单位擅自配置资产现象依然存在;同时,仍有不配合财政部门进行资产清查。(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特别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不能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导致增量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管理之间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之间资产信息渠道不畅通,致使预算安排缺乏准确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影响了预算编审的科学性、合理性,难以有效控制资产重复购置、超编制超标准购置等问题的发生。同时,由于信息系统不健全,使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缺乏监管,造成预算执行不力、资产管理信息失真。长期以来,由于制度缺失和监管不力,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等行为不规范,低价出租出借、违规转让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管理不善,一些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长期未纳入预算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成为腐败的根源。预算编报质量不高。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资产尚未真正参与到预算编审中,使资产配置预算不能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需求情况,造成预算编报基础不实、随意性大。一些部门和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质量不高,如在报表中,有的只填金额、不填数量;有的只填数量、不填金额;还有填报项目的逻辑关系有误和项目文本填报不全等等。(三)管理方式和工作流程方面的问题及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和物质基础,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好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也是我们各项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因而需要我们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一)资产配置标准是制定支出标准的基础和主要依据。目前亟需由财政部门制定的主要是业务用车标准、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及部分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二)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薄弱是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性质不同、情况各异,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全部缴入国库,严格管理。对行政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应按照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先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先上路,后规范”,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国库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要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单位上缴收入和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收入管理办法。(三)做好重点资产与大型资产的配置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量、种类繁多,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范围上,应突出重点,主要抓好重点资产和大项资产的配置,如房、地、车和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的配置;对一般性的资产,由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预算限额内自行掌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资产配置预算是一项新业务,应该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当前要首先抓好对房屋、土地、车辆和一定价值以上的大型设备的审核工作。(三)加强监督,严肃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财务检查等各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的监督检查。在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预算执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配备购置;对预算执行中,因特殊需要,需追加预算并临时购置资产的,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购置;对各部门未申报购置预算的资产,不得安排经费。建议强化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在资产配置预算监督检查方面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地财政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资产配置实施财政监管的责任义务和实施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购置资产的,应在审计和财务检查中作为重要问题查处;对有关单位超标、超编配置资产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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