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全市旅游行业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严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规范旅游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旅游景区。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对A级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旅游消防安全保障督查,检查旅游消防安全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旅游消防安全提示中否宣传到位,消防安全通道是否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安全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对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水上安全、游艇运营、码头安全、安全警示标志、索道、驾驶员操作规范、监控设备、特种设施设备、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二)星级饭店。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对星级宾馆旅游消防安全保障督查,检查旅游消防安全保障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用、旅游消防安全提示中否宣传到位,消防安全通道是否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安全预案是否及时修订、主要包括食品卫生、住宿登记、特种设施设备、防盗防窃设施、监控设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三)旅行社:负责做好旅行社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 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四)购物店:负责做好购物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设施配备、使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藏民家访:负责做好协会内藏民家访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藏民家访内消防设施配备、使用等进行检查,特别是餐厅、厨房等地的安全设施使用配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工作步骤
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为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6年11月20日)。对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逐级动员。
(二)自查自纠。各旅游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和整改事故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5日前报市旅发委。
(三)督查整改。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市旅游管理部门联合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执法检查,集中排查整治旅游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四)总结考评。2017年3月31日前,各旅游企业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市旅发委,市旅发委进行检查考评,总结分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旅发委成立由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企业负责人为组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市旅发委和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加强联动。各旅游企业要将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市旅发委将联合安监、消防、市场监督等部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