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至7月13日,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余献忠同志带领药械相关科室负责人一行10人对香格里拉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小中甸镇、虎跳峡镇、金江镇、上江乡卫生院5家涉药单位突出督查了十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药械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覆盖药械购进、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相关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二是药学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械采购、验收等质量管理岗位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药学技术人员培训及健康档案;三是药械进货验收情况,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械,是否查验并留存合格供货方资质;四是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械购进验收记录并留存合法票据,是否按照规定期限保存相关证照、票据、记录;五是药械储存与养护情况,硬件设施是否满足药械储存陈列要求,是否建立储存或陈列药械以及相应设施设备养护记录,冷藏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六是近效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管理情况,是否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是否有明显标识,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处理是否符合规定;七是特殊药品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是否具有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是否有详细领用记录,票、账、货是否相符;八是医疗器械设施设备建档情况,是否建立各类大型医疗器械的质量档案并如期开展校验工作;九是疫苗管理情况,所使用疫苗是否做到按批次对应收集《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十是是否存在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督查组对我市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指导意见。

余献忠局长在反馈意见时强调指出:一是医疗机构要提高对药械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开展药械规范化建设是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知名度的重要途径;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三是各医疗机构要针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切实完成整改,具体整改工作由市局负责督促指导。
下一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医疗机构药械质量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