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1日下午,香格里拉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杨卫军、综合股股长杨靖琼、环境监察大队王丽芬、山水环保公司蜂志梅、王建文、尹志平、业主等人到香格里拉小中甸加油站对原址拆除重建项目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进行认真审议。

该项目能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和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现场检测,油库建成后,建有生活废水沉淀池及含油废水隔油池,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场地冲洗废水均排入该系统中,化粪池和隔油池均作防渗处理。该项目无生产固废产生;油泥产生量不大,业主应按环评要求加以处置;该项目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标准(4.0mg/m³),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的计算,该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产生;该项目周边无敏感目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原则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