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三坝乡白水河二级电站农民工胜利国、张红康等33名农民工到市政府上访,反映“全体民工在三坝乡白水河二级电站做工,由于工头拿着工钱跑了,现民工无法领到工资,要求政府帮助解决”。中共香格里拉市委群众工作局市信访局及时做好接访工作,根据信访事项要求选出5名上访人代表进行反映,在认真听取了诉求后分析主要原因:一是业主方在项目立项后未开展招投标,直接把工程交私人实施。二是在2015年7月份出现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纠纷,劳动保障局协调处理时要求业主方今后在拨付工程款时优选考虑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业主方未按规定交纳劳动保障金。四是业主方在工程建设施工中管理不善。市信访局对此上访事项高度重视,同时及时对农民工进行思想安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上访人员按程序合理合法诉求,并说明此事项不是政府行政行为导致的,是属三方共同过失造成。鉴于上述情况,要求来访人提供拖欠款项的相关依据,信访局根据相关依据联系业主出面协商。该上访事项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鲁志军、常委副市长傅冰召集,市政府办主任赵国均、信访局局长史光明、市公安局副政委王文龙、三坝乡党委书记史利平再次对33名上访群众进行接访。


公安局王文龙副政委对民工讨薪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警告,要求上访人员反映问题要合理合法。史光明局长再次分析上访事项成因,同时进行相关的法规法规宣传。鲁志军常务副市长再次对上访人员进行了教育疏导工作,要求上访人员不要采取极端行为,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进行协调。与业主方协商后,妥善安排了民工的吃住问题,同时要求业主方拿出方案妥善解决农民工上访问题。
2016年1月14日上午,市信访局召集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劳动保障大队召开协调会,协调内容一是业主方承诺拿出25万元解决支付民工部分工资,暂时解决民工的吃饭、住宿和回家的困难,二是其余的工资需要找到施工老板后按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三是要求民工代表回去向其它民工说明情况,征求其它民工意见,如能就此方案双方达成共识,由劳动保障大队组织发放。如果不同意,当事双方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市信访局要求双方均不得以此事为由进行非正常上访、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生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