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内各科室的室内卫生,由各科室负责;公共部分的卫生,包括走廊、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等由值日人员负责保洁。
(二)办公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各科室人员上班后,首先对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室内垃圾随时清扫,做到物品整洁有序,摆放得体,窗明几净,地面清洁,灯管无尘,无卫生死角。
(三)楼梯、楼道卫生要求及标准:做到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无卫生死角。 (四)会议室卫生要求及标准:会议室卫生要经常打扫,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整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明几净,无烟头杂物。
(五)每周五下午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全局干部职工对机关卫生区的卫生进行打扫清理(查验点工作人员不需参加)。
(六)办公室需对各科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