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完成2015年上半年社会散居及机构养育孤儿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发放工作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是孤儿的“救命钱、成长钱”。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完成2015年上半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发放工作。我市现有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7名,按照每个孤儿每月912.58元发放;“杰素丹珍”保育院机构养育26名,按照每个孤儿每月1520.88元发放,上半年共计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46.9965万元。
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杰素丹珍”保育院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在2015年8月份内下发到孤儿手中,并建立好孤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