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来,香格里拉市外事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旅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努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结合旅游工作实际,提要求、建制度、抓教育,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助推了旅游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市外事和旅游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建立健全符合旅游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根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确定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项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分别与各分管领导及党员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到人,形成了由局长全面负责,纪检委员专门负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做到了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定和完善了《香格里拉市外事和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香格里拉市外事和旅游局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制度》、《香格里拉市外事和旅游局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形成干部管理考核的长效机制,使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有章可依。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党员干部执政能力,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进自身主观世界,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紧密结合。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先后组织3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十不准”禁令、《廉政准则》、《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香格里拉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等。另外,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学习交流会等形式。不断将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切实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二是把反腐倡廉教育与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在重大节假日前,采取专题部署的形式,向党员干部讲政策、讲纪律、讲规定,把监督的关口前移。适时开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组织观看了《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专题片》、《高德荣同志先进事迹》、《杨善洲》等3部教育片。三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将反腐倡廉工作和“三建三创六服务”行动、“服务型党组织”创建行动等结合,使干部职工时时处处想廉政、听廉政、做廉政,既提高了主题教育活动效果,又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加强监督,搞好廉洁自律。
一是狠抓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制定《香格里拉市外事和旅游局工作规则》,在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完善党内监督机制。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局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办公室走廊制作了公示及公开专栏,对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进行实时公示;在经费开支上,严格落实局长“一支笔”制度,定期在政务网、公示栏等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建立自我纠错机制。认真纠正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中的生、冷、硬、简单粗暴等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违反政务公开内容乱收费和不按程序、不按时限办事,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该股室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并按有关法纪处理。
四、勤政廉政,助推工作。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认真贯彻省旅游行风建设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行业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净化市场环境,坚决纠正行业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开展市场检查和整顿,根据省旅发委关于开展“向不合理低价宣战”专项行动及州、市提出的“市场专项整治”、“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玉器银器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半年来,多次联合工商、税务、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对全市的景区、购物店、藏民家访等进行执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勒令限期整改。初步形成了经营规范诚信的服务机制,有效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树立起良好的旅游企业形象,助推了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