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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顺利实施
发布时间:2015-07-17 11:38
来源: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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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通知》(香政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3月25,市工信局牵头组织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分解了各承办单位的工作任务,启动了2015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6月12日,组织召开了加快推进2015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第二次联席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6月24日下午,在市工信局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联席会议,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承办单位向联席会议进行推荐,商讨了2015年第一次实地查看的时间、路线、人员安排等事项。同时为统一实地查验标准讨论制定了《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实地查看(各行业)标准》(暂行)。

6月25日至7月13日,香格里拉市工信局按照承办单位推荐提供的企业名单,组织承办单位对相关企业进行实地查看、验证。实地查看工作分为两组,第一组由市工信局副局长王江琼带队,对洛吉、格咱、小中甸、三坝四个乡内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进行查验,第二组由市工商局副局长屈天凤带队,对尼西、虎跳峡及沿江一线的金江、上江四个乡镇进行实地查验。

实地查验结束后,7月13日下午,各成员单位在市工信局会议室对实地查验结果进行梳理、汇总。按照推荐的初审名单, 对87户微型企业,经过实地查看后,遴选出合格的企业63户,尽快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将组织各承办单位及纪委进行会审,会审结束后进行公示。按相关文件规定,先期只能办理39户企业,经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先办理工商局、人社局、妇联三个承办单位推荐的39户企业,分别为市工商局承办推荐的20户、市人社局推荐的14户、妇联推荐的5户。以上三家部门,从20日起可收集相关资料,最终审核通过后,便可发放资金。其余承办单位推荐的企业待在下一批中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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