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吉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建设手机信号塔引起的纠纷。
这起纠纷要追朔到半个月前手机信号塔的建设选址。半个月前施工队到洛吉乡拉玛尼村民小组社有林建设信号塔,并达成协议赔偿1万元。开始施工后,岩落村民小组发现信号塔的位置并没有完全在拉玛尼的社有林范围内,而是超出界限,占到了本村的商品林。岩落社长遂要求施工队停工,并赔偿占用林地的费用。而施工队则明确拿出协议,强调自己已经与拉玛尼小组签订协议,是合法的建设信号塔,拒绝赔偿。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查明事实,找准纠纷关键点。调解人员了解整件纠纷的来龙去脉后,请来林场工作人员,对信号塔周围进行GPS定位,明确信号塔所处的位置。按照地图标准比例1:2000测量的结果,信号塔刚好地处拉玛尼社有林与岩落商品林的交界处,难以分辨具体占的比例。
找准契机,促成协商意见。鉴于林场工作人员通过GPS定位明确信号塔所处位置这一事实后,调解员结合施工队之前与拉玛尼村民小组已签订的协议提出建议:因为施工队已经将赔偿给予拉玛尼小组,按照地图上大概比例岩落占2/3,施工队再赔偿岩落小组2万。
经过几小时的沟通协调,终于达成施工队再赔偿岩落小组2万的协议。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