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二五”低碳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2〕81号)要求,推动我省低碳产品认证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将于2015年6月4-5日组织召开全省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宣贯培训会。会议将对《国家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对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低碳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和实施规则等具体内容展开培训。
通过宣贯低碳产品认证制度,可以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培育全社会低碳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引导企业进行低碳生产,通过产品认证促进企业温室气体减排,提高先进企业竞争力,树立企业绿色品牌形象。通过宣贯,使企业了解国家低碳产品认证政策法规,掌握具体产品低碳产品认证评价方法与要求,熟悉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尽快通过低碳产品认证,实现我省低碳产品认证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