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香格里拉”行动和“撤县设市”工作相关要求。香格里拉市工商局接到家长反映,个别中小学校周边商店销售“电子仿真烟”给中小学生,此烟外形与真烟酷似,烟顶部写着一圈英文标识,但是烟身既无商标、品名,也无生产厂家标识,吸的时候“烟头”处会发出红光,还能吐出水果味的烟气,烟气形状和真烟并无差别。香格里拉市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局对中小学校周及边校园内的商店销售“电子仿真烟及仿真刀”开展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采用不定期和特殊时段突击检查等方式,多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及校园的文具店、玩具店进行检查,共检查经营户51家,出动执法人员16 人,车辆4 台。未发现销售 “电子仿真烟及仿真刀”。
在检查的同时,分局执法人员对经营户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经营户自律意识的自觉性。(方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