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51号)精神,省财政厅要对我州社保基金管理作调查,我股室及时认真的由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几个方面编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并及时将自查报告交州财政局。作好充分的准备等待省财政厅的检查指导。